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报的能优先审查吗

发布时间:2021.01.05 北京市查看:3017 评论:11

是不是只有申请发明的才可以申请优先审查呢?


分享

收藏(1)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都可以优先审查,建议百度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2021/01/05 18:53 [来自未知属地]

    0 举报
  • 第2楼
    确认能优先,何必双报,预审发明一到三个月授权实例多看,供参考,

    2021/01/05 18:57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3楼
    印象中,双报的,一般不能做优先审查。

    2021/01/05 19:05 [来自广东省]

    1 举报
  • 第4楼
    放弃实用可以

    2021/01/06 08:00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 第5楼
    发明和实用的权利要求不同,有机会优先,如被代办处和/或保护中心推荐,基本上就等授权,仅供参考

    2021/01/06 08:58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6楼
    预审审查不允许双报。

    2021/01/06 09:5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