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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排列组合的外观设计如何判定侵权

发布时间:2020.12.07 河北省查看:1867 评论:7

本帖最后由 xiaoyangerye 于 2020-12-8 11:25 编辑

比如外观设计为一块板材,其造型由两个并列的的压花组成。那么市售产品为的尺寸正好为其二分之一,包含一个压花单元,那么该市售产品是否侵权呢?如果是三个这样的单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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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侵权,个人认为

    2020/12/08 07:21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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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不侵权,《专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该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如果单纯是一种创新图案、画稿,没有使用于某一载体之上便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只有把某种设计图案用于镜框。汽车等工业产品上才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否则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只是图案的拼接,建议和著作权一起申请。

    2020/12/08 09:4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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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肖工ip 发表于 2020-12-8 07:21
    不侵权,个人认为

    我上传了图片,请问这种情况,产品1和产品2侵权吗?

    2020/12/08 11:25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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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bingfeng 发表于 2020-12-8 09:47
    不侵权,《专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 ...

    可能是我表述不清楚。我上传了图片,请问这种情况,产品1和产品2侵权吗?

    2020/12/08 11:27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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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外观申请中需陈述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设计人在创造外观设计时的主要贡献,是整个外观设计最具有创造性的部分,也是外观设计是否能够被授权的关键所在,同时在侵权判定时也会考虑设计要点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不管是在授权标准还是在侵权判定方面,设计要点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设计要点以外的其他部分对外观设计而言并不是设计人的重点设计对象,其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使得外观设计以一个完整的产品出现,同时也为了突出设计要点。
    理论上,你这个东西可能可以争辩一下侵权,但是这个有点局部外观设计的味道了,属于申请时候没有很好的处理(可以多个方案在一个设计里呈现的),我觉得很有可能不被认定侵权。
    还是上面那句话,如果这个图案是可以1、2、3的,那把1申请著作权是个办法。

    2020/12/08 14:1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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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bingfeng 发表于 2020-12-8 14:13
    外观申请中需陈述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设计人在创造外观设计时的主要贡献,是整个外观设计最具有创造性的部 ...

    这个产品实际是个水箱的模板。也就是水箱是由六块或者更多的这样的板子拼接成的,其中的X实际是凸起或凹陷的压痕。所以根据这个产品的特性,我觉得著作权不是很合适。但是如果是外观设计,又不能穷举。

    2020/12/08 14:20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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