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书目:《专利工程》第10章 “通过专利清查避免侵权诉讼”
要点导读: 专利清查(Patent clearance, aka freedom-to-operate (FTO) search, right-to-use search),是企业针对特定产品进行专利侵权风险排查的一种检索手段。在第10章,作者围绕下述三个问题,讨论了如何进行专利清查:
应当查什么?
应当在哪些国家进行清查检索?
应当在何时进行清查检索?
在本文的阅读笔记中,笔者以企业IPR的视角,将前述内容进一步整理成了“专利清查工作问题清单”。该清单可以帮助IPR收集信息,以辅助专利清查的相关决策。
S1: 我们的产品需要进行专利清查吗?
Q11: 竞争对手在预期市场中是否存在类似产品?
是。→ 支持清查。此时,需要把竞争对手列为重点清查对象。
否。→ 不必然支持不清查。因为即使没有直接的竞品,但是很有可能竞争对手有相关专利,不能预判不存在侵权风险。
Q12: 根据市场或产品部门的反馈,该项产品的预期利润丰厚吗?(预期利润是多少?)
是。→ 支持清查否。→ 可以考虑不清查(清查性价比不高) 可以考虑清查(例如,特定情况下(IPO)公司愿意支付较高的成本)
Q13: 是否存在损失补偿协议?
是。→ 需要进一步研究“损失补偿协议”的具体内容。
否。→ 支持清查。
进一步研究“损失补偿协议”可以关注以下问题:
- 就该产品,公司和哪些企业签订了损失补偿协议,这些企业的财务资源足够雄厚吗?
- 补偿协议具体的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具有足够的保护性吗?
S2: 需要在哪些国家范围内进行清查?
哪些行为会构成侵权,决定了需要在哪些国家范围内进行清查。关于侵权行为,不同国家的法律可能不同,一般而言产品在一个国家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都有可能构成专利侵权。基于此,在该环节可以确认以下问题:
Q21:该产品的目标市场是哪些国家?
Q22:该产品计划在哪里生产?对于一个连基本的专利制度都尚未建立的国家,即使是作为目标市场出现,也不必成为清查的对象。因此,在确定相关国家后,对每个国家还需要进一步关注以下问题:
- 该国家范围内,有效专利情况如何?例如:
- 在该国,有多少相关领域有效专利?
- 竞争对手是否在该国是否有专利布局?
- 该国家范围内,专利诉讼环境如何?例如:
- 是否专利诉讼比较频繁?
- 是否存在惩罚性赔偿?
- 诉讼结果,一般倾向于原告还是被告?
- 专利流氓是否盛行?
- 同类产品,历史诉讼情况如何?例如:
- 同类产品是否有过专利诉讼?
- 诉讼结果是颁布禁令还是处以损害赔偿,赔偿额多少?
S3: 需要在什么时间启动专利清查项目?
专利清查项目往往成本较高,因此何时启动专利清查项目需要掌握一种微妙的平衡。
早期清查,有助于尽早发现问题,以寻求解决方案(例如,规避设计)。但是,同时也会带来巨大问题。早期产品尚未定型,因此:
- 部分最终未采用的设计没有清查的必要,造成资源浪费
- 产品最终确定后还需要再次清查,造成部分工作重复
在一些情况下,规避设计成本高或者无规避设计方案,也会造成早期清查并不具备优势。 关于何时开始专利清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问题寻找答案:Q31:该技术被完全确定以至于不太可能被改变吗?
是。→ 晚期清查。没有改变(规避设计)余地,可以考虑晚期清查,例如在产品上市前再行清查。否。
Q32:除了其设计之外,该技术的应用是否可以被完全确定并且不太可能被改变吗?
是。→ 早期清查。对于完全确定的情况,可以考虑早期清查,以保留有规避设计的余地。否。
Q33:如果发现所提出的技术可能侵犯专利,有不使用所提出的技术的合理替代方案吗?
有。→ 继续追问替代方案的相关情况。无。→ 晚期清查。
Q34:产品设计的其他方面的变化有可能被迫重新设计该特定的技术子系统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样的改动昂贵或者费时吗?会带来高风险吗?
是。→ 晚期清查。对于可能变化或者重新设计的情况,需要综合评估改动的成本和清查的成本,一般可以考虑晚期清查。否。
Q35:其他子系统的设计变化,无论是否新颖,会要求修改该技术设备或方法吗?
是。→ 晚期清查。否。
S4: 需要针对哪些产品特征进行清查?
关于Q42和Q43的问题答案,即构成了待清查产品特征的描述;关于Q44问题的答案,即构成了清查时的重点关注线索。
Q41: 该产品是全新的产品,还是仅仅是包含了一些使老产品得到改进的新特征?
新产品。→ Q42老产品的新特征。→Q43
Q42: 对于新产品,什么对于你的公司是相对较新的?(即N年前是否有相关产品?)
Q43:对于老产品的新特征,哪些属于新的特征呢?
Q44:对于新产品的相对较新部分,以及老产品的新特征,是否有参考、对标其他公司的其他产品?
S5: 自查或聘请第三方清查,有哪些注意事项?
1. 带检索产品技术特征描述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检索结果的质量。提供检索请求书(委托外部公司检索),需要包括:
对这项新技术的准确、详细描述
你所知的某些可能影响正在开发的产品的专利
明确检索范围
2. 不要和需要(尤其针对美国的情况)参考阅读书目:
专利工程: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与控制市场指南. (美) 唐纳德· S. 雷米.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20
文章出处:专利方塘
原文作者: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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