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几种修改方式怎么理解
发布时间:2020.11.11 广东省查看:1809 评论:11
求请大佬解释一下!
比如以这个权利要求书为例
权1:一种XX,特征在于,包括a+b.
权2:引用权1的XX,特征在于,包括c+d.
权3:引用权2的XX,特征在于,包括e+f.
权利要求的删除、技术方案的删除、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分别应该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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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小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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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小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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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七
2020/11/11 13:37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wozhang
2020/11/11 13:45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paladiiin
为了更好地理解,举一个实际的例子:
权1:一种水杯,其特征在于,包括杯体和杯盖,其中,所述杯盖为玻璃或塑料或金属材质。
那么,可以从“杯盖为玻璃或塑料或金属材质”这三个技术方案中删除其中一个或多个。
2020/11/11 14:02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超级小渣渣
你说的“权利要求的删除:删除权3,保留1和2技术方案的删除”是直接的删除而不是删除再并入别的权利要求吗?这样不会扩大保护范围或超出范围吗?整不明白
2020/11/11 14:03 [来自广东省]
收起回复 0 举报超级小渣渣
明白了“技术方案的删除”。
不明白“权利要求的删除”的意思,如果指的是直接删除,不会扩大保护范围或者超范围吗?
“权利要求的删除”如果是删除再并入别的权利要求的意思那不是跟“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是一个意思吗?
不太理解这里
2020/11/11 14:0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paladiiin
“权利要求的删除”就是直接删除一条或几条权利要求,当然,删除时肯定不能超范围或扩大范围,因为这是修改原则,如果不能满足这些修改原则,根本不允许修改。
可以看一下截图中审查指南的说明。
2020/11/11 14:32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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