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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实务压蒜器-权1的新颖性

发布时间:2020.11.02 广东省查看:2521 评论:11

今天复习实务、发现2019年实务考试,压蒜器的权利要求1,据说标准答案是无新颖性? 我表示非常困惑啊 申请文件的压蒜器、是类似村里水井、打水的结构,铰接点在最左侧, 压盘在上压杆的前部, 上压杆和下压杆是平行的。 对比文件1、就是一个老虎钳子,类似剪刀一样, 铰接点在中部 , 上压杆和下压杆是X形相交的。 区别特征至少有: 1、 上压杆和下压杆的连接关系不同、 一个平行,一个X形相交; 2、 压盘、压筒和上下压杆的相对位置不同、而且是完全相反的, 对比文件的压盘和下面的杆连接、 压筒和上压杆连接; 3、压盘和压筒在压杆的位置不同, 申请文件在前部、 对比文件在前端。 而新颖性,是要求技术方案要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 这2个产品,结构一点不一样, 这也算不符合新颖性? 直接看图,也能看出来, 这完全是2个不同结构的产品啊。

标签: 专代考试 专利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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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2020/11/02 14:38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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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权1无新,权2无创。这是套路。例外只有2016的茶壶。

    2020/11/02 14:41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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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

    2020/11/02 14:46 [来自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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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涉案文件里的权1没有写“上压杆和下压杆前端连接”(这个特征写在了权2),单单看权1的话,权1的特征是被对比文件1全部公开,所以没有新颖性。

    2020/11/02 14:55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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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你列举的这些都是惯用手段之间的替换,不足以构成区别技术特征。技术领域、解决问题,技术方案和取得效果四个相同就是无新,考试不能太较真。

    2020/11/02 14:57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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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CH3COOH 发表于 2020-11-2 14:57
    你列举的这些都是惯用手段之间的替换,不足以构成区别技术特征。技术领域、解决问题,技术方案和取得效果四 ...

    技术方案是不同的哦, 只看技术材料的话、 申请文件是压盘在上压杆前端,  对比文件没有说连接关系,但从图中可看出,对比文件的压盘是在压杆的最左侧。

    一个在最左侧、一个在前端;

    压盘和压杆的连接关系改变以后,必然带来结构的整体变化、 从一个剪刀形状 变到了铡刀(类似财务用来整理报告时,切掉多余部分的结构),这个发明之所以能省力,核心就在于铰接点的变化。。。

    如果压盘位置变了,其它都没有变化,才算是直接替换吧,或者螺钉连接改成胶水连接之类的?

    2020/11/02 15:0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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