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南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河南2020年高级经济师成绩公布后资格复核事项如下: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可采取一定方式复核,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于有举报的,必须认真核实。
(二)虚假承诺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考试费用。
2.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广东省
广东2020年高级经济师需进行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广东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根据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 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20]9号)”可知:
人事考试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全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也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真实性。
江西省
由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将在公布成绩后进行抽查复核。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各级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报考本辖区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应试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辽宁省
根据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
辽宁2020年高级经济师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事项:
对每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均须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践诺情况。各市资格审核部门在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公示工作中发现不实承诺问题,应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江苏省
江苏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后审核事项
(一)审查对象
截止到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
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三)审查结果公示
(四)考后审查陈述申辩
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五)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陕西省
根据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可知,陕西省2020年高级经济师需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合格标准公布后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取消合格成绩。考后资格审核事宜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失信人员须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 ③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应试人员不用填写。
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
宝鸡市人社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801室,0917-3902251;
咸阳市人社局职改办:咸阳市人民政府东一楼102室,029-33210880;
铜川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9010室,联系电话:0919-3185690;
渭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市人社局五楼509室,0913-2330625;
延安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306室,0911-7092306;
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榆林市文化路与青山路十字东北角文化路方向150米,电话:0912-3881901;
汉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汉中市政府一号楼六楼621室,0916-2626179;
安康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20室,0915-3282005;
商洛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商洛市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711室,0914-2311064;
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政务大厦东南侧)029-87035350。
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层,029-89538291,89530805。
山西省
由山西人社厅发布的“山西省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可知: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省网站发布资格审核通知。高级考试将在11月下旬发布资格审核通知,初中级考试将在2021年1月下旬发布资格审核通知。
高级考试将在11月下旬发布资格审核通知,初中级考试将在2021年1月下旬发布资格审核通知。
资格审核单位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见资格审核通知。
所需提交资料:
1.《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二份(详见审核通知附件,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高级考试的人员,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山东省
由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庆市
重庆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公布后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上海市
上海2020年高级经济师成绩公布后资格复核事项:
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可知:
(一)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浙江省
浙江2020年高级经济师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
(一)考试成绩经人社部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复核(复审)的信息,要确保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负责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证件有疑问,且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所需提交资料由审核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对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公示10天。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复核(审核)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但来不及查实的,为不影响工作进程,发文、制证等工作按计划进行,但在后续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如发证、职称评审评定等),经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等,将按告知承诺制规定的,作出合格成绩和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云南省
云南省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后资格审核需要抽查
云南省2020年高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方式
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公示期满,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人员自行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选择证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湖南省
湖南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后需要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
高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在合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进行,若不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不得参评,考试成绩一并作废。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参考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1.凡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时间及要求
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接受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30天内,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经核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川省
由四川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四川2020年高级经济师成绩公布后资格复核事项如下:
(一)成绩查询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青海省
由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可知,青海2020年高级经济师成绩公布后资格复核事项如下: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贵州省
贵州2020年高级经济师成绩公布后资格复核事项:
根据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了解到: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各个考区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小小杨
2020/10/26 17:4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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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10:42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改因截温
2020/12/23 13:56 [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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