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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公司的专利被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无效本公司的另一个专利有多大意义?

发布时间:2020.10.10 广东省查看:1277 评论:5

本帖最后由 数根朽木 于 2020-10-10 15:07 编辑

      我现在是一个公司的IPR,来公司之后接手了一个专利无效案,竞争公司用本公司的专利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提起对本公司的另一件专利进行无效宣告。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公司的一件发明专利,被无效专利是公司基于发明专利做的一个保护专利,保护的权力区别只是皮带的数量和位置关系发生了变化,大概率会被无效掉,但就算被宣告无效那又有多大的意义呢?还不是可以以另一个专利进行侵权诉讼,请各位大神不吝赐教,这样做有多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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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只是皮带数量和位置关系发生变化,怎么看都没有创造性啊,这怎么授权的
    你发明点找对了吗?

    2020/10/10 15:25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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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踩个点,学习一下

    2020/10/10 15:40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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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是说你对这两个发明的发明点把握正确吗?
    你以哪个告对方侵权,对方无效你哪个不是很正常吗,等你下次拿先案去告,对方还可以接着无效你先案啊

    2020/10/12 10:2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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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本帖最后由 fenrir 于 2020-10-12 10:44 编辑

    建议先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中申请下相关发明的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是如何答复审查意见的,审查员是基于哪些答辩内容(发明点)才给的授权。近20年的发明专利的审查还没松到,“随便增减等同特征的数量”就给授权的。
    PS:为啥看个答复意见还需要提交申请?没办法,我国专利数据就是酱婶的,具体因为啥你得去问局长。主要的发达国家的专利审查信息都是完全公开的(查询网站Global dossier;Espacenet)

    2020/10/12 10:37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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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意义就是这次诉讼能打赢。至少可以拖很久。

    2020/10/29 16:21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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