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毁于专利,几乎是一种我国特有的普遍现象!
而且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发明还将继续毁于专利!
说是“几乎”,是从概率而言,因为凡事总有例外,这样说也是为了避免跟杠精们发生不必要的争论。
压根就没有产业实用价值、没有转化前景的发明,毁了也就毁了,无所谓,一个破瓦罐又被打碎了,谁会在意?
但那些本身确有产业价值的高水平发明,最后毁于专利,则着实可惜,和氏璧玉碎,当然是悲剧,但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给你看!
1、-----何谓“毁”?----------
一个好技术方案,千辛万苦做出来,市场也认可,但却被别人拿去免费用,专利权人收不到专利许可费、无法起诉维权或者起诉维权也没有胜算,是谓“毁”。
一种典型的“毁”的方法就是:有发明,无专利!他人肆无忌惮山寨使用。
这种“毁”现在已经不多见了,理性发明人现在都知道申请专利加以保护了,纯裸奔的发明人越来越少了。
2、-----何谓“毁于专利”?----------
发明人其实也明白应该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但发明人通常不太了解如何将专利保护落实到实处。
发明人也懂得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办理,他们以为交给专业人士办理了,这件事就保险了。其实不然,要是那么简单,***哪场战役不是交给黄埔军校毕业生这种专业人士在指挥?他们赢了吗?
不容回避,专业人士又分三六九等,在专利博弈的残酷规则下,实际上比的是专业人士之间的综合能力大比拼。参差不齐的专业人士也经常会造成大大小小的漏洞,只要有1%的漏洞,被竞争对手钻了,对专利权人来说就是100%的损失。
专利博弈这种事情,严格遵守博弈的一般规律:攻易守难原理,详见本人先前博文—《攻易守难—专利博弈的最大特点》。
发明“毁于专利”又分两种情况:
2.1、有申请,无授权!
技术方案好是真的好,也申请了专利,但本该授权却没有授权!要是压根就没有创造性也就认了,但经常是很有创造性的发明,因专利没写好而授不了权。总之是,技术方案公开出来免费给别人用,无偿给科技界添砖加瓦了!
这种毁法比较常见,严格来说,申请人、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三方都有责任!本人后续会陆续有案例说明,但这不是本专题系列文章重点。
2.2、有专利,无保护!
技术方案好是真的好,也申请了专利,专利也授权了,但专利却TMD保护不住!
这种毁法则太常见了,常见到什么程度?这样说吧,每当新闻里宣传某某技术领域又有了重大创新,出于职业习惯我去检索相关专利后,凡是我看得懂的技术领域,最后难免都会发现这个问题!
这种“毁法”,最让人可惜,因此,“发明毁于专利”系列专题文章,将重点关注这种毁法。
3、-----发明为何会毁于专利?----------
因为很多专利都是“银样蜡*头,铁状纸盾牌”!
“银样蜡*头”,说的是中看不中用的意思。为了与之呼应,本人自创一词,“铁样纸盾牌”,虽然同样也是说中看不中用的意思,但显然后果比银样蜡*头要严重的多。
“银样蜡*头”,说的是进攻时中看不中用,大不了达不到预期的进攻效果,攻不下来可以撤,尚不致于危及自身安全。
而“铁样纸盾牌”,说的是防守时中看不中用,这可是要命的事情。
专利也是如此!尤其是很多中国专利!更尤其是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这些专利也授权了,但却只能当光环挂在脑袋上,表面光鲜却不能用于实战,攻不能攻,防不能防,用上面两句话形容真的是再恰当不过。
你以为的有专利保护后是这样的铜墙铁壁、刀*不入:
但实际上很可能是这样的半裸奔型的刀*不入:
攻防之间,显然防更重要。防是先保全自身,然后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去进攻别人。《孙子兵法》有云:先处己之不败,而待敌之可败。
毛主席说,只有保存有生力量,才能击败敌人。
对于专利来说,防是最重要的。防好,才能攻好。之所以形象地将申请专利称之为跑马圈地,也是立足于防守的目的。
可以很肯定地说,只有防守非常好的专利,才有可能作为进攻的武器去实现进攻的目的。否则,自身都是泥菩萨过河了,还如何去进攻别人?
专利权要想实现成功地防守,必须至少设置两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是技术防线,必须首先要有别人迈不过去的技术门槛,即所谓的“know-how”。
馋洋洋
2020/08/13 15:4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renyongli
好的,感谢告知
2020/08/13 15:54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hermer
2020/08/13 16:0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dong7066
2020/08/13 17:24 [来自安徽省]
收起回复 1 举报疯狂**
2020/08/13 23:17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名称无法修改呀
2020/08/14 09:4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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