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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网络中“链接”问题给新颖性的判断袋来的麻烦?

发布时间:2020.04.23 江苏省查看:832 评论:5

本帖最后由 思博小助手 于 2020-4-23 17:26 编辑

如何解决网络中“链接”问题给新颖性的判断袋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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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可以扩展一下描述么。

    2020/04/23 11:41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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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问题不清楚

    2020/04/23 12:3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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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楼主说的应该是一篇技术博客的正文中给出了另一个链接,那么这个技术博客加上链接是否符合单独对比原则。  我查了一下没找到明确结论,我猜可能要看这个链接和原文的关系,比如链接里是关于方案本身的结构图,少了图方案就不完整,那只能认为原文+链接共同作为一个文件。  如果链接的作用是引用,是否有链接不影响原文技术方案完整性,就要算两个方案,不能合起来作为一个文件进行单独对比。   纯个人猜测

    2020/04/23 14:01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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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纯个人意见。
    我认为涉及两个问题:1.单独对比的比对方式;2.链接内容能否被认定为被博客内容所公开。
    1.单独对比的比对方式;
    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是指涉案专利权要VS对比文件中所公开的某一项技术方案对比。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根据上下文分析,某一链接的内容构成该技术方案的组成部分,则我认为应当被认为是该技术方案的一部分。如果是另一个技术方案,则不应放在一起进行新颖性判断。
    举个例子:某一篇专利文献中可能提到多个技术方案,甚至专利文献的背景技术部分就可能提到多个技术方案,此时,不能因为出现在一篇文献中就放在一起判断新颖性。

    2.链接内容能否被认定为被博客内容所公开
    这是另一层面的问题。
    新颖性比对的对象是:对比文件中的具体技术方案,而非对比文件本身。
    因此,在链接内容与博客内容构成同一个技术方案的不同组成部分时,才需要考虑链接内容是否能被认定为被博客所公开。如果,链接内容与博客内容属于两个技术方案,那么当然不能合起来对比。(!!此时的不能合起来对比,不是不能合在一个对比文件中进行对比,而是不能作为一个对比文件中的一个技术方案进行对比!!)

    2020/04/23 21:39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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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新颖性的判断标准未改变啊

    2020/04/24 09:4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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