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专利法第十一条的一点疑问

发布时间:2020.01.12 广东省查看:1934 评论:10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被侵权的情况,而其中没有了以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是为什么呢?
我的理解是: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产品一般是使用该产品作为生产工具,所以侵权,值得保护;以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外观,一般是为了装饰,这种就不值得保护是吗?比如酒店大堂的壁灯等都有可能侵权,这就离谱了。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第三人未经许可制造产品时复制或实质上复制专利的外观设计!

    2020/01/13 00:01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
  • 第2楼
    橡皮泥大哥 发表于 2020-1-13 00:01:15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第三人未经许可制造产品时复制或实质上复制专利的外观设计!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大部分情况下使用的是其功能,而不是其外观,或者说大部分情况下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当然,你举这个例子是个例外,酒店利用灯饰的行为可以认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2020/01/13 00:10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
  • 第3楼
    因为法律这样规定了,才有了我上面的解释!而不是反过来推导出这样的法条!如果有一天,法条改了,可能我们为了帮助理解这个法条,又会找到另外的理由!

    2020/01/13 00:19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
  • 第4楼
    我们可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现实中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不是主要为了防止被人的仿制其产品的外观?法条这样规定是不是已经实现了申请人的目的?

    2020/01/13 00:30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
  • 第5楼
    橡皮泥大哥 发表于 2020-1-13 00:10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大部分情况下使用的是其功能,而不是其外观,或者说大部分情况下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当 ...

    有个问题我不是很懂,酒店的行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使用,而法条有没有提到外观的使用情况,所以这个是不是法条的漏洞呢?

    2020/01/13 09:2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6楼
    这一条的规定与国际上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通用规定是一致的!不管是不是以经营为目的,使用外观专利均不够成侵权!其实,本条关于实用或者发明的相关规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只是构成是否侵权的一个条件,或者说,侵权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反过来就不一定了,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不一定构成侵权,还需要满足未经许可+制造或者使用或者销售或者许诺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等等!

    2020/01/13 11:3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