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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律的脑袋应该比科研教授还亮吧

发布时间:2019.11.04 重庆市查看:1964 评论:9

坑一,权一到底是不是抵触申请。坑二,出蒜孔到底写不写,每一次考试的前序真的多的一比。坑三,壳体要不要引出,壳体上下开口到底写不写在独权。我真的,这次坑这么多,对于讲究逻辑的人员来说,太纠结了。感觉都对,也感觉都不对,解释权太多。。。学法律的脑袋应该比科研教授还亮吧,真的不想纠结这么多啊。。。有点理解法官了,这杆秤,不好拿。。。

标签: 考试 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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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是抵触

    2019/11/04 12: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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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抵触申请是肯定的,日期在那,就是不知道算不算一个得分点

    2019/11/04 12:07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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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从能不能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考虑,壳体上下开口要写,出蒜部件要写,但我忘记写了,否则不能实现捣蒜器的功能。

    2019/11/04 12: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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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万花 发表于 17?分钟前抵触申请是肯定的,日期在那,就是不知道算不算一个得分点

    日期符合加破坏新颖性才是抵触

    2019/11/04 12:25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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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当时时间赶,直接复制原文到内筒,谁记得有没有包括上下开口的技术特征??????????

    2019/11/04 12:3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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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可他考的是对法条的熟悉程度而不是技术本身啊,也就是说,可能存在都对的情况,但你要根据法条做具体说明

    2019/11/04 12:4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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