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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8年相关法选择题中民法撤销权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10.29 河南省查看:1221 评论:4

本帖最后由 木三 于 2019-10-30 09:30 编辑


选项B中10万的店面以5万卖给乙,50%的市场价,低于原价的70%,难道不属于以不合理底价转让财产吗?为什么不能行使撤销权呢?跟法考中讲的不一样啊,大佬们

标签: 真题 相关法 专利代理师 民法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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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低价转让,还得受让人知道,才能行使撤销权

    2019/10/29 19:13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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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看清选项啊

    2019/10/29 20: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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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19/10/30 08:5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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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这个是亲戚,凭什么不能是做局坑害第三方

    2019/10/30 23:46 [来自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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