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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专利事务所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30 安徽省查看:908 评论:3

各位前辈,小弟于18年取得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现如想与另外两名代理人(已执业满两年),成立特殊普通合伙的所,按照规定小弟应该不能作为合伙人,但能否以股东或者其它形式实际占有股份呢,抑或只能另签订一份股权分配的阴阳协议,是否会有风险。

标签: 机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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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顺便学学公司法,自己研究下,就当为法考做准备啦~

    2019/08/31 15:4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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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悄悄告诉你,办法肯定是有的~

    2019/08/31 15:4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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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首先股东制不行,你至少要再找两个执业两年以上的入股才符合规定。

    2019/08/31 16:11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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