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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无效补充证据后答复时间以什么为准?

发布时间:2019.08.14 江苏省查看:1506 评论:5

请求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充了无效证据,专利人的答复时间以第一次无效的通知书的时间进行答复,还是以第二次无效补充证据后的通知书的时间为准进行答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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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本帖最后由 ChaosSteiner 于 2019-8-14 11:11 编辑

    通知书上没写么?

    2019/08/14 11:08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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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两次通知书啊,我问以第一次为准,还是第二次补充意见后为准啊

    2019/08/14 11:1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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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qsyjcsxdl 发表于 2019-8-14 11:11
    两次通知书啊,我问以第一次为准,还是第二次补充意见后为准啊

    我就是问第二次的通知书没有具体说是应该怎么答么?

    要不你还是打电话直接问一下比较好

    2019/08/14 11:12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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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要不你还是直接打电话问一下比较好
    通知书上应该有电话的吧

    2019/08/14 11:14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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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补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解答
    在无效证据中提出的理由和证据的答辩期限,在无效通知书的时间期限内;
    在转送文件的补充的理由和证据的答辩期限,在转送文件的时间期限内:
    所以如果需要答的话,是两次都需要回答的。

    2019/10/14 17:1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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