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组合方式是否允许设立普通合伙机构?
发布时间:2019.08.03 浙江省查看:1464 评论:4
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
那么问题来了:
是不是普通合伙代理机构中的合伙人只要满足2个执业证,第三个合伙人没有代理人资格证也行?
简单举例:A和B具有代理人资格且执业2年以上,C没有代理人资格证,这样A\B\C三人是否可以一起合伙申请专利代理机构(普通合伙)?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yb_131412
[5]思博市市长
主题:19 回帖:98 积分:304
热帖推荐
李工仲明
2019/08/03 21:2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9/08/03 21:2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9/08/03 21:25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lovejiadan
2019/08/05 09:27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