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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用减缓及著录变更的疑问

发布时间:2019.08.02 内蒙古自治区查看:1221 评论:4

本人上个月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并办理了费用减缓,其中 已经缴纳了申请费,实审费,现在要变更申请人(未进行费减备案),请问变更后还需要补交官费吗?如果发明授权了,年费是按费减的算还是正常算; 另外,如果我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并办理了费用减缓,还没有缴纳任何费用,要变更申请人(未进行费减备案),各种费用是按费减的算还是正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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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权利/申请人变更的话,变更的人的费减需要重新做
    不做就不减了

    2019/08/02 11:36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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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现在要变更申请人(未进行费减备案)不用补交;发明授权了,第一年年费(授权费)按已费减缴纳,之后的年费需要新的申请办理费减提交费减请求才能减免。

    2019/08/02 18:13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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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已缴费,变更后没有费减,但不补交前面申请费,和实审费。变更后就没有费减了,年费就不能费减了。

    2019/08/07 14:10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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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给你推荐个平台,有年费监控功能,吉江数据(iprabc。com)

    2019/08/07 16:2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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