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发明授权前使用费的题
发布时间:2019.07.30 江苏省查看:984 评论:7
甲公司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将含有该发明的产 品投放市场。乙公司看到该产品后于2004年12月8日开始持续制造和销售同样的产品。2006年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 对甲公司的专利申请予以公布。甲公司于2007年1月5日得知乙公司的行为。2008年6月5日甲公司的申请被公告授予专利 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于2007年1月5日要求乙公司就其2006年1月13日至2007年1月5日使用甲公司 发明的行为支付使用费
B.乙公司在2006年1月13日前制造和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C.乙公司在 2008年6月5日后制造和销售该产品的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D.甲公司对乙公司在2008年6月5日前制造和销售该产 品的行为起诉的,应当在2009年1月5日前提出
请问,这里的A对不对?
参考答案是ABC
这里就A的情形来说,不是应该授权之日起计算的?所以应该不对?求解
ChaosSteiner
2019/07/30 16:12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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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16:15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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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解析您觉得对么。
按这解析说法,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A项正确。
这解析前面又说,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那这A不是应该不对么
2019/07/30 16:1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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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就是说,可以要求出钱。但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
2019/07/30 16:1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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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明白了,谢谢
2019/07/30 16:18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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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诉讼时效)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就根本没规定啥时候可以要求别人付使用费
2019/07/30 16:19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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