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专利局管不了黑代理?还是不想管?

发布时间:2015.01.19 浙江省查看:14694 评论:68

    早在2008年,果汁局就对《审查指南》第一部分有关“联系人”的规定修改为:“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联系人是代替该单位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的收件人。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审查员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证明。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联系人的,还需要同时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上述修改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果汁局对此的说明是:对有关“联系人”规定的修改是为了克服实践中一些机构或个人未经我局批准以“联系人”为名违法从事专利代理的问题。修改方案中明确联系人是在申请人是单位的情形下设立的,联系人的职责是代替该单位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同时增加“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审查员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证明”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作为申请人的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作为该单位的联系人。
    据我所知,现在的情况是,黑代理可以堂而皇之地将申请文件交到代办处或者专利局受理处,而且黑代理可以正常接收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授权通知书。
    如果号称知识产权大国的果汁局还在用石器时代的方式来处理申请文件的话,我相信专利局管不了黑代理。但是,但是,但是,刷钱的黑代理遇上了刷数量的果汁局,将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

标签: 专利局


分享

收藏(1)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懒得管。

    2015/01/19 16:3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2楼
    管不了吧

    2015/01/19 17:1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3楼
    不好管。

    2015/01/19 18:0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4楼
    专利代理条例只是仅规定了禁止无证代理,好像没怎么规定对黑代理的处罚,这种没有处罚的禁止,很难执行吧!

    2015/01/19 19:46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
  • 第5楼
    好多“非正常”申请的案子,想管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好吧。。。

    2015/01/19 20:42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6楼
    这都不是你我应该关心的问题,有钱赚,有活干,好好活着,多开心。

    2015/01/19 20:50 [来自江苏省]

    4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