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侵权教科书《语文》

发布时间:2019.04.16 广东省查看:499 评论:0

未经教材著作权人许可出版发行教辅图书被判侵权
日前,海淀法院对原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关村图书大
厦有限公司、被告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
中关村图书大厦停止销售,长春出版集团停止出版、发行含有侵权内容的教辅图书,长春出
版集团赔偿北师大出版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两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教科书《语文》属于汇编作品,北师大出版集团作为该书的著作权
人,有权提起诉讼。教辅《15 天巧夺 100 分》分为“单元知识复习巩固”“知识分类专项
训练”“综合能力突破提升”“名校真卷速递”4 个版块,其中“单元知识复习巩固”的顺
序与教科书《语文》的主题单元设置顺序结构相一致,属于侵犯教科书《语文》复制权、发
行权的行为。至于其他三个板块仅是将教科书《语文》选择的生字或主体课文等片断作为习
题素材,但在内容体系以及结构设置上与教科书《语文》均不相同,故而上述的版块并不侵
犯复制权、发行权,法院并未全部支持北师大集团的对复制权、发行权的主张。而中关村图
书大厦提交了涉案教辅图书的合法来源,也无证据证明其对本案侵权行为存在过错,故法院
认为其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的义务,仅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海淀法院网)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暂无评论数据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