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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实务]这是题目原型吗?你能记得实务题是什么样的吗?试试客观还原试题呗?

发布时间:2014.11.03 天津市查看:4832 评论:18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4-11-3 10:42 编辑

今年的题目仍然有可能是多个专利或专利申请组合起来的。
其中一个可能是“厕卫空气净化装置”,200810115974.9
其独权是““1. 一种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上形成有进风口和出风口,其中所述进风口内可拆卸地设置有进风格栅,且所述出风口内可拆卸地设有出风格栅;
过滤网,所述过滤网上形成有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所述过滤网安装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述进风口,用于过滤经由所述进风口进入壳体内的空气并且对空气进行初步杀菌除臭净化;
光催化净化器,所述光催化净化器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沿空气在壳体内流动的方向位于过滤网的下游,用于对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的空气进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其中所述光催化净化器包括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和紫外线光源,所述紫外线光源设在所述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
臭氧发生器,所述臭氧发生器设在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和
风机,所述风机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述出风口,用于将空气抽吸到壳体内并且将依次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后的空气通过所述出风口排出所述壳体。


http://app.sipo-reexam.gov.cn/re ... jsp?jdh=54429&lx=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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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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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李工英明啊!

    2014/11/03 09:12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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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4-11-3 11:00 编辑






    公开号CN101322852 A
    发布类型申请
    专利申请号CN 200810115974
    公开日2008年12月17日
    申请日期2008年7月1日
    优先权日2008年7月1日
    公开号200810115974.9, CN 101322852 A, CN 101322852A, CN 200810115974, CN-A-101322852, CN101322852 A, CN101322852A,CN200810115974, CN200810115974.9
    发明者威 徐
    申请人威 徐




    外部链接: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欧洲专利数据库 (Espacenet)
    厕卫空气净化装置
    CN 101322852 A

    摘要
    一种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形成有进风口和出风口;其上形成有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安装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述进风口的过滤网,用于过滤经由所述进风口进入壳体内的空气并且对空气进行初步杀菌除臭净化;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光催化净化器,用于对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的空气进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和风机,所述风机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述出风口,用于将空气抽吸到壳体内并且将依次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后的空气通过所述出风口排出所述壳体。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结构简单、净化效率高、成本低、空气流动顺畅、特别适用于厕所和卫生间。

    权利要求(10)
    1、一种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上形成有进风口和出风口; 过滤网,所述过滤网上形成有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所述过滤网安装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述进风口,用于过滤经由所述进风口进入壳体内的空气并且对空气进行初步杀菌除臭净化; 光催化净化器,所述光催化净化器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沿空气在壳体内流动的方向位于过滤网的下游,用于对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的空气进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和 风机,所述风机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述出风口,用于将空气抽吸到壳体内并且将依次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后的空气通过所述出风口排出所述壳体。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儿茶素和/或纳 米^l艮离子材料层通过喷涂形成到所述过滤网上。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光催化净化器 包括: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和紫外线光源,所述紫外线光源设在所述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进一步包括臭氧发生器,所述臭氧发生器设置在所述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进风口内可拆 卸地设置有进风格栅,且所述出风口内可拆卸地设有出风格栅。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进风口形成在 所述壳体的顶面上且所述出风口形成在所述壳体的底面上。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内设有导引空气在壳体内流动的导流筒。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导流筒的两端 开口为喇p八状。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壳体的两侧面 夹角为90度。

    10、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壳体为扇形体。


    说明书


    厕卫空气净化装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空气净化技术,尤其涉及一种厕卫空气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居家和公共环境的空气质量要求也 越来越高。在一些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合,厕所、卫生间因其用途的特殊 性而成为空气质量问题亟待解决的重点区域。

    目前在厕所、卫生间中为了掩盖难闻的气味,常用的几种办法包括燃 香、喷空气清洁剂以及设置飘香器、喷香罐、除臭剂和排风换气扇等。但 采用上述手段仅能暂时掩盖臭味,而对于难闻气味的消除以及空气中一些 有害浮游菌的消灭没有实质作用。同时,由于厕卫中的空气污浊给有害病 菌和细菌的繁殖与传播创造了有利条件,再使用一些化学制剂,反而更会造成二次污染;另外, 一些人工合成的香剂对人体是有害的,有些甚至可 致癌。因此,需要一种用于净化厕卫空气的装置,以解决公共设施建设和 家庭卫生清洁中的难题。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01020062Y公开了一种空气净化器,该空气净 化器主要用于净化居室或房间内的空气,不太适用于厕所卫生间等特殊环 境,并且在该传统空气净化器内,从进风口到出风口依次安装了易拉式组 合结构过滤单元,光催化单元,安装在出风口处的儿茶素抗菌过滤层,因 此净化处理层多,结构非常复杂,加工困难,成本高,而且导致空气在净 化器内流动不畅。

    此外,由于儿茶素抗菌过滤层安装在出风口处,因此进入该空气净化 器内的空气首先经过过滤单元和光催化单元处理,然后由儿茶素抗菌过滤 层处理。但是,安装在出风口处的儿茶素抗菌过滤层对于经过过滤单元和 光催化单元处理的空气实际上几乎不会起到任何的净化作用。因此,安装 在出风口处的儿茶素抗菌过滤层作用不明显而且增加了成本。

    此外,由于过滤单元和儿茶素抗菌过滤层单独制成,并且过滤单元的 结构非常负杂,因此制造工序增加,成本增高,过滤单元和儿茶素抗菌过 滤层的安装和拆卸难度增大。同时,空气净化器内所需的安装空间增大, 由此导致空气净化器体积增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至少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发明的实施例提出一种结构简单,净化效率高、成本低、空 气流动顺畅的特别适用于厕所和卫生间的空气净化装置。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上形成 有进风口和出风口;过滤网,所述过滤网上形成有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 子材料层,所述过滤网安装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述进风口,用于过滤 经由所述进风口进入壳体内的空气并且对空气进行初步杀菌除臭净化;

    光催化净化器,所述光催化净化器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沿空气在壳 体内流动的方向位于过滤网的下游,用于对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的空气 进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和风机,所述风机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 述出风口 ,用于将空气抽吸到壳体内并且将依次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和 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后的空气通过所述出风口排出所述壳体。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还具有以下附加技术特征:

    所述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通过喷涂形成到所述过滤网上。

    所述光催化净化器包括: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和紫外线光源, 所述紫外线光源设在所述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

    所述厕卫空气净化装置进一步包括臭氧发生器,所述臭氧发生器设置 在所述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

    所述进风口内可拆卸地设置有进风才各4册,且所述出风口内可拆卸地设 有出风格栅。

    所述进风口形成在所述壳体的顶面上且所述出风口形成在所述壳体 的底面上。

    所述壳体内设有导引空气在壳体内流动的导流筒。

    所述导流筒的两端 开口为喇叭状。

    所述壳体的两侧面夹角为90度。

    所述壳体为扇形体。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至少具有如下优点之一: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采用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 子过滤网和光催化净化器对厕卫空气实现持续、双重的强效杀菌除臭净 化。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过滤网不但能够起到杀菌除臭净化的作用, 同时还对空气进行过滤,以便滤除空气中的杂物,例如飞絮,飞虫等。

    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过滤网结构简单,更换方便,儿茶素和/或纳 米银离子层附着到过滤网上,因此,在壳体内不占据单独的空间,空气在 壳体内的流动更加流畅。

    此外,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过滤网设置在壳体的进风口处,进入 壳体的空气首先经过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过滤网过滤和初步净化处 理,然后由光催化净化器进行处理,因此,空气经过了双重净化,过滤网 上的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起到了初步净化作用,提高了光催化 净化器处理后的空气的清洁度。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风机安装到壳体内并且邻近 出风口,因此能够及时将净化的空**出壳体,避免了进入壳体的空气与 净化后的空气混合。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仅设置儿茶素和/或纳米银 离子过滤网和光催化净化器对空气进行过滤和双重杀菌除臭净化,不但净化效率和净化度高,而且结构简单,制造容易,成本低。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 料层通过喷涂形成到过滤网上,因此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过滤网的加 工简单,成本低,效果好。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光催化净化器的紫外线光源 设置在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因此进一步节省了壳体内的空间。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通过在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 涂网罩内设置臭氧发生器,可进一步有效地去除异味、降尘灭菌。而且, 臭氧发生器设置在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节省了壳体的空间,使 得空气在壳体内的流动更加流畅。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通过在进风口和出风口分别 设置进风格栅和出风格栅,能够防止大的异物进入壳体,而且增加了安全 性。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进风口形成在壳体的顶面 上,而出风口形成在壳体的底面上, 一般而言,厕所卫生间内的污浊空气 趋于上升,因此将进风口设置到顶面上,易于将污浊的空气抽吸到壳体内。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在壳体内设有导流筒,导流 筒的两端开口为喇叭状,因此使得空气在壳体内从进风口朝向出风口流畅 地流动,防止未经处理的空气与经过处理的空气相混。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壳体的两个侧面夹角为90 度,因此整个装置可以安装到厕卫墙壁的犄角中,不但更加有效地净化厕 卫室内的死角,而且节省空间。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壳体为扇形体形状,因此可 以适应不同角度的墙角,节省了空间,提高了整体美观性。

    本发明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 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图1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的仰视示意图;

    图3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的剖视示意图;

    图4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的带有臭氧发生器的光 催化净化器的示意图;

    图5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 发明,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如图1-5所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包括:

    壳体l, 过滤网3,光催化净化器,和风机7。壳体1形成有进风口和出风口 ,例如,进风口形成在壳体1的顶面上, 出风口形成在壳体1的底面上,这样,更符合厕卫室内的空气分布。此外, 在进风口内可拆卸地设置有进风格栅2,出风口内可拆卸地设有出风格栅 6,进风格栅2和出风格栅6用于阻挡较大的异物进入壳体1,进风口和出 风口的尺寸可以相同以及进风格栅2和出风格栅6的尺寸可以相同,这样 增加了互换性。根据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壳体1可以隔离出机械元件电 路室10a-10c,用于容纳和安装其他机械元件和电路,例如显示屏,控制 器、控制电路,和电源电路等,从而能够避免空气对机械元件和电路的不 利影响。

    根据本发明的一些示例性实施例,壳体l可以制成分体式壳体,这样 壳体能够方便地拆开更换内部的元件。

    壳体1的两个侧面夹角可以为90度,因此壳体1能够方便地安装到8厕卫室内的墙角处,乂人而更加有效地净化厕卫室内的死角,而且占据的空 间小,有效地利用了厕卫室内的空间,使得厕卫室内的整体美观。根据本 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壳体l可以为扇形体,从而适应不同角度的安装墙 角,当然并不限于此,例如也可以为长方体,圆柱体等。

    过滤网3可拆卸地安装在壳体1内并且邻近进风口且过滤网3上形成 有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可以通过喷涂形成到过滤网3上,这样过滤网3 的加工简单,占据空间小。过滤网3用于过滤经由进风口进入壳体1内的 空气,例如阻挡飞絮和飞虫进入壳体1内,并且利用儿茶素和/或纳米银 离子材料层对空气进行初步杀菌除臭净化。

    光催化净化器设置在壳体l内,并且沿空气在壳体l内流动的方向(图 5中箭头所示的方向)位于过滤网3的下游侧,从而用于对经过过滤和初 步杀菌除臭净化的空气进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沿空气在壳体1内流动的方向,光催化净化器 设置在过滤网3的下游侧,进入壳体l内的空气首先由过滤网3过滤并由 其上的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进行杀菌处理,而后由光催化净化 器处理。在壳体1内,光催化净化器对空气的杀菌除臭净化处理占主要作 用,过滤网3起辅助作用,因此进入壳体1内的空气中含有较多病菌和异 味较大,因此过滤网3的辅助杀菌除臭作用明显,而后,再经过光催化净 化器处理,能够彻底对空气进行杀菌除臭处理。由于传统的净化装置将过 滤网设置在出风口 ,经过光催化净化器处理后的空气中病菌已经非常少, 而且异味也非常小,因此此时过滤网几乎起不到辅助净化的作用,因此过 滤网显得多于,而且增大了成本。相比而言,如上所述,通过将过滤网3 设置在进风口附近,过滤网3的辅助杀菌除臭作用显著提高,而且光催化 净化器能够更加彻底地对经过过滤网3的空气进行杀菌、除臭等净化处理。

    更具体而言,光催化净化器包括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4和紫外 线光源5,紫外线光源5设在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4内。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4上的二氧化钛粒子用于分解纳米Ti02粒子产生正、 负离子来实现对空气有效的杀菌及净化。紫外线光源5用于发射紫外线激 发喷涂网4上的纳米Ti02粒子产生正、负离子,实现光催化的目的。根 据本发明的实施例,如图4所示,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4采用金属环 形网的设计,其上的Ti02材料在受到紫外线光源4的照射后,通过内部 电子-空穴对激励,产生具有强氧化分解能力的活性氢氧(羟)基原子团, 其在光和氧或水的存在下可降解几乎所有附着在Ti02表面的各种有机物 如氢化物、氮氧化物、硫化物、氯化物,从而实现对空气的彻底有效净化。

    风机7,例如轴流风扇,设置在壳体1内并且邻近出风口,用于将空 气抽吸到壳体l内并且将依次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 后的空气通过出风口排出所述壳体1。风机设置在出风口附近,能够有效 地避免未经处理的空气与经过处理的空气相混。

    根据本发明进一步的实施例,厕卫空气净化装置还包括臭氧发生器8, 臭氧发生器8将高能量交互式电流作用于空气中的氧气使氧气分子电离而 生成臭氧,从而可有效去除室内烟尘或装饰材料的异味,实现降尘、灭菌、 增加空气含氧量及清新空气的功能。臭氧发生器4设置在纳米二氧化钛粒 子喷涂网罩4内,这样节省了壳体l内的空间。

    根据本发明进一步的实施例,在壳体1内设有导流筒9,例如导流筒 9的上下端开口可以为喇叭状,使得导流效果更加好。例如,过滤网3可 以设置在导流筒9的入口处,而光催化净化器设置在导流筒9内。导流筒 9能够导引空气在壳体1内的流动,使得空气的流动更加流畅,避免未经 净化处理的空气与经过净化处理的空气相混。根据本发明的一些示例,导 流筒9可以是分体式的,例如中间的圆筒部和位于两端的喇叭状部分,这 样导流筒的安装和拆卸更加方便。

    下面参考图3和图5描述本发明实施例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的操作。

    如图3和图5所示,给厕卫空气净化装置通电,风机7、紫外线光源 5和臭氧发生器8启动。

    风机7将壳体1外的空气抽吸到壳体1内,空气首先通过进风格栅2 进入壳体l,然后通过过滤网3,过滤网3对进入的空气进行过滤,例如 滤除飞虫、飞絮等杂物,同时过滤网3上的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 层对空气进行初步杀菌净化处理。

    过滤网3处理后的空气通过光催化净化器,在紫外线光源5的作用下, 光催化净化器的纳米Ti02粒子喷涂网罩上的纳米Ti02粒子分解产生正、 负离子,从而对空气进行彻底有效的杀菌、除味二次净化处理。与此同时, 设置在纳米Ti02粒子喷涂网罩臭氧发生器8通过将高能量交互式电流作 用于空气中的氧气使氧气分子电离而生成臭氧,从而可有效去除空气中的 烟尘、异味,由此实现降尘、灭菌、增加空气含氧量及清新空气的功能。

    经过光催化净化器和臭氧发生器8处理后的空气顺着导流筒9在风机 7的作用下朝向出风口流动,并且通过出风格栅6排出壳体1,由此实现 对空气的杀菌、除味、除尘、清新等处理。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 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 同物限定。

    被以下专利引用
    引用专利申请日期公开日申请人专利名
    CN102481384B2009年9月11日2013年9月18日信山科艺有限公司消毒和除臭卫生间系统的方法和装置
    WO2011029236A1*2009年9月11日2011年3月17日Rht Limited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disinfecting and deodorizing toilet system

    2014/11/03 09: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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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siceng 发表于 2014-11-3 09:43
    厕卫空气净化装置
    CN 101322852 A
    摘要

    您能把说明书分一下段吗?

    2014/11/03 09:4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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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发明创造名称
    厕卫空气净化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
    54429
    决定日
    2013-06-03 00:00:00.0
    委内编号
    1F12732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
    200810115974.9
    申请日
    2008-07-01 00:00:00.0
    复审请求人
    徐威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null
    主审员
    王智勇
    合议组组长
    魏巧莲
    参审员
    王云涛
    国际分类号
    A61L9/22(2006.01),A61L9/20(2006.01),A61L9/013(2006.01),B01D46/10(2006.01),A61L101/10(2006.01),A61L101/02(2006.01),A61L101/44(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同时现有技术中没有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且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0810115974.9,名称为“厕卫空气净化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徐威,申请日为2008年7月1日,公开日为2008年12月17日。
    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1年9月2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理由是:权利要求1-7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34-56段(第30-33段内容为空)、说明书附图1-4、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08年8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5、2010年10月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9段、权利要求第1-7项。
    驳回决定中使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CN201070475Y,公开日为:2008年6月11日。
    对比文件2:CN1734192A,公开日为:2006年2月15日。
    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1-7如下:
    “1. 一种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上形成有进风口和出风口,其中所述进风口内可拆卸地设置有进风格栅,且所述出风口内可拆卸地设有出风格栅;
    过滤网,所述过滤网上形成有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所述过滤网安装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述进风口,用于过滤经由所述进风口进入壳体内的空气并且对空气进行初步杀菌除臭净化;
    光催化净化器,所述光催化净化器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沿空气在壳体内流动的方向位于过滤网的下游,用于对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的空气进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其中所述光催化净化器包括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和紫外线光源,所述紫外线光源设在所述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
    臭氧发生器,所述臭氧发生器设在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和
    风机,所述风机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邻近所述出风口,用于将空气抽吸到壳体内并且将依次经过初步杀菌除臭净化和二次杀菌除臭净化后的空气通过所述出风口排出所述壳体。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通过喷涂形成到所述过滤网上。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进风口形成在所述壳体的顶面上且所述出风口形成在所述壳体的底面上。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内设有导引空气在壳体内流动的导流筒。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导流筒的两端开口为喇叭状。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壳体的两侧面夹角为90度。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其中所述壳体为扇形体。”
    驳回决定认为:独立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厕卫空气净化仪,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限定了进风格栅与出风格栅都是可拆卸的、仅在邻近进风口的过滤网上形成有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含有臭氧发生器且臭氧发生器设在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风机设在壳体内且邻近出风口。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过滤网上设置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的启示,对于其它区别技术特征均为本领域常规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以及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7直接或间接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所限定的内容或被对比文件1和2公开,或为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7也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以下称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2年1月16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请求人提交的复审请求理由为:
    (1)虽然对比文件2公开了在过滤网上设置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但由于对比文件1在进风口和出风口处均设有过滤网,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2得到仅仅将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设在对比文件1中的进风口处的过滤网上的启示。
    (2)本申请通过将臭氧发生器设在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节省了壳体内的空间,提高了净化仪的紧凑性。此外,通过将风机邻近出风口设置,可以将经过净化的空气通过出风口排出,减小净化后的空气喷撞到壳体的内壁回流,避免了净化后的空气与未净化的空气混合,提高了净化效果。
    (3)本申请光催化净化器的整个网罩上都喷涂有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并且无需设置顶面和底面格栅,而是整个罩都是网状的,因此制造更加简单,并且空气进入和排出网罩非常容易和流畅,减少了对空气在壳体内流动的影响。
    形式审查合格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于2012年2月16日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同时将案卷转送到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对本复审请求进行了前置审查。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原审查部门认为“各技术特征仅是在功能上的简单叠加,总的技术效果也是各组合部分效果之合,这种简单的组合发明不具备创造性”,所以坚持原驳回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经审查,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复审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法律适用
    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以及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本案的审查适用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
    2、关于审查文本
    由于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未修改申请文件,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以原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作为审查基础,即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34-56段(第30-33段内容为空)、说明书附图1-4、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08年8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5、2010年10月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9段、权利要求第1-7项。
    3、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同时现有技术中没有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且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具体到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厕卫空气净化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厕卫空气净化仪(参见说明书第2页具体实施方式,图1),该净化仪包括壳体、净化装置、光源和排风扇,所述壳体的顶面和底面设有通气的栅格(相当于具有进风口及进风栅格和出口及出风栅格)并装有空气滤网(相当于过滤网安装在壳体内且邻近进风口),壳体的柱孔内安装着净化装置(即净化装置设在壳体内且沿空气流动的方向位于邻近进风口的过滤网的下游)及排风扇(相当于风机),排风扇位于净化装置的下方(从图1可以看出排风扇在壳体内并且邻近出风口,用于将空气抽吸到壳体内并且将净化后的空气通过出风口排出壳体),净化装置设为圆柱形,净化装置(相当于光催化净化器)的顶面和底面上涂有纳米级二氧化钛,在净化装置内设有广谱紫外线光源,通过广谱紫外线光源照射涂于净化装置上的纳米级二氧化钛空气在排风扇的作用下通过净化装置时进行灭菌、杀毒、净化空气的氧化。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限定了(1)进风格栅与出风格栅都是可拆卸的,(2)在邻近进风口的过滤网上形成有儿茶素和/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3)含有臭氧发生器且臭氧发生器设在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合议组认为:
    (1)为了方便拆卸、维修和更换空气净化器内各部件,将进风格栅与出风格栅都设置为可拆卸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这种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
    (2)对比文件2披露了一种空气清洁器(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4-7、22-25行,图6),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该空气清洁器包括吸入室内空气的吸入口、设置于上述吸入口内侧的形成设有包括空气过滤网与过滤网结构的过滤网装置、以及空气过滤网附加有功能性物质,其中过滤网可含有纳米银或儿茶素,起到杀菌的作用。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空气清洁器的空气吸入口的过滤网上设置儿茶素或纳米银对空气进行杀菌的启示,由于单质状态的纳米银或络合状态的纳米银离子均是常见的银抗菌剂,将纳米银替换为纳米银离子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的启示在邻近进风口的过滤网上形成有儿茶素或纳米银离子材料层是显而易见的。
    (3)对比文件2进一步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7-9行,图7)空气清洁器可通过臭氧发生器82产生臭氧,并通过臭氧喷射器84喷射于空气中。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净化器中设置臭氧发生器,用于对空气进行杀菌净化的技术启示,但是没有公开将臭氧发生器设置于净化装置的网罩内,也没有对此给出任何技术启示。另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臭氧发生器的作用是产生臭氧,用于处理空气中细菌、病毒等污染物,二氧化钛光催化装置是通过催化作用处理空气中的有机化合物及有毒物质等,二者在处理空气时,各自独立工作,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不会将二者嵌套着使用,即使将二者进行嵌套,对于嵌套后的组成结构、技术效果均是难以预料的,并且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在不改变二者结构的情况下将两种不同结构、功能的装置进行结合是一种公知常识,因而,将臭氧发生器置于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是非显而易见的。由于本申请将臭氧发生器置于纳米二氧化钛粒子喷涂网罩内,一方面节省了壳体内的空间,提高了净化器的紧凑性,另一方面,由于臭氧发生器设在空气流通路径上能够实时产生臭氧,相对于对比文件2中喷射器喷射臭氧的方法,能够产生均匀的臭氧分布,并且采用的二氧化钛涂覆的网罩形式,使得空气的流通更加顺畅,空气与二氧化钛光催化剂、空气与臭氧的接触更加充分,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
    综上,合议组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无法容易的得到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并且该技术方案也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所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7直接或间接从属于权利要求1,在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7也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1年9月2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针对的文本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如复审请求人对本决定不服,可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14/11/03 09: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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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厉害

    2014/11/03 09:4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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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楼主牛人!!!

    2014/11/03 10:16 [来自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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