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06年实务:加入原权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为何不是超范围?

发布时间:2014.10.25 浙江省查看:2209 评论:10

原来的权力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突起物超过本体宽度”,修改后的独权加入了一特征,标准答案为什么认为其没有超出原权书中所记载的范围?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权力要求 错
    权利要求 对
    考试请注意

    2014/10/25 21:51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2楼
    本来这类的问题多涉及,06年审查指南可以加从权,2010年审查指南不可以加从权,如果这个从权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里从来没有出现过。

    但加特征,是缩小了保护范围,这个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里出现过的。
    你好像有许多基本概念需要厘清,这几天加把劲,好好总结,不要似是而非的哈。

    2014/10/25 21:5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3楼
    大家都好好发挥,表现出最好的成绩。

    2014/10/25 21:54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4楼
    你都学了一年半了呀,这一年半是不是工作有点忙、没怎么有时间学习啊。抓住现在,这七天好好准备吧

    2014/10/25 21:5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5楼
    考试的时候要注意一下以哪个版本的审查指南作为依据 如果没说一般就是2010版

    2014/10/26 00:12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 第6楼
    本帖最后由 wzdxd 于 2014-10-26 09:25 编辑

    siceng 发表于 2014-10-25 21:53
    本来这类的问题多涉及,06年审查指南可以加从权,2010年审查指南不可以加从权,如果这个从权的技术方案在原 ...

    原来的权利要求书:1.一种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11)和突起物(15),所述挂钩本体(11)具有两个夹持部(17、18)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17、18)上部的弯曲部(20),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19),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12)相连接的连接端(13),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15),该挂钩挂在横杆(10)上时,所述突起物(1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各设有两个突起物(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突起物,其特征在于:该突起物呈山脊形状。
    原来的权利要求书中没有“突起物具有在所述横杆轴向方向上比所述挂钩本体宽的宽度。”这一技术特征,修改后将这一技术方案加入了独权中。此被解释为是缩小了保护范围而被允许?

    2014/10/26 09:23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