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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3 江苏省查看:2503 评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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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_shao
2014/10/13 14:35 [来自江苏省]
ljq_327
2014/10/14 11:40 [来自广东省]
citicwl
2014/10/14 17:56 [来自广东省]
tansuyuan
2014/10/15 13:00 [来自日本]
北溟之鲲
2014/10/15 13:57 [来自江苏省]
hello酷狗
2014/10/16 16:5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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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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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_RTa7uf_3060
2024-04-23 16:44:03
专利入行四年,何去何从
牡丹仙子
2024-04-16 10:07:12
现在专利非正常还正常吗???
Karen_shao
这种意见该怎么答呢,盼望群里的高手指点
2014/10/13 14:35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ljq_327
2014/10/14 11:4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citicwl
2014/10/14 17:5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tansuyuan
1.如果审查员的认定没有问题,你可就要进行限定了。
2.如果不对的话,你就要逐一进行反驳,
反驳时你可以根据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期待的技术效果的不同,
来得出A,B均不同于本发明的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2014/10/15 13:00 [来自日本]
0 举报北溟之鲲
2014/10/15 13:57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hello酷狗
2014/10/16 16:5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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