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对一通中的“主动补正超范围”可以答复“可以放弃此修改”吗
发布时间:2019.02.11 浙江省查看:2295 评论:20
申请人一是认为所提申请是电子元件在电路中的连接与现有的不同,是“对产品结合提出新的技术方案”,符合实用新型的;另一是所提主动修改在原申请中也是有一定依据的,并进行了说明。请教达人,可以在对修改说明之后提出“如果还是认为不合适,申请人请求放弃此修改”吗(放弃修改对申请不构成实质影响)?电子元件在电路中的使用方法的改变属于实用新型范畴吗(将现有正向使用的元件改为反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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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cz123
[5]思博市市长
主题:13 回帖:145 积分:765
pfcz123
因为不知道审核老师能否接受所做修改是原有申请中有依据的答复,可以在答复后再根据审核员是否是接受修改再提供替换页?如果放弃修改,也要以原申请内容作为替换页重新上交吗?还是审核员会因为没做肯定的答复而直接驳回?
2019/02/12 10:37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发明名称,权利要求书,还有说明书五部分的第一部分、第三部分肯定都要改。
2019/02/12 11:26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可以在答复后再根据审核员是否是接受修改再提供替换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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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他不接受的话,你的申请就被驳回了。下一次有机会交替换页的,就该是复审了。
如果放弃修改,也要以原申请内容作为替换页重新上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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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还是审核员会因为没做肯定的答复而直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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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未知,无法给出结论。
2019/02/12 11:2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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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李工指导!
2019/02/12 11:36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pfcz123
发明、实用同日申请的可以两者的名称不一样吗?我原以为是要求同样的名称的
2019/02/12 11:39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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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199W积分,牛~~~~
2019/02/12 12:26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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