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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实用新型”之战,你站哪边?(回帖奖果子)

发布时间:2019.01.17 北京市查看:7453 评论:95


近日,知识产权圈内自媒体“蓟门桥38号(ID:iam-angry)”发表了《实用新型的牌坊》一文(文章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M8nB9GLBPdSBt-ddUiW2OQ),红老师的文章一出,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围观。

尤其是文中提到的两位“选手”:

第一位选手:


第二位选手:


各位IPr,是不是感觉: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这不就是我的遭遇嘛?

确实也引发了不少IPr的共鸣:

(截图来自:文章底部留言)

甚至第二位“选手”本人都出来了:

(截图来自:文章底部留言)

也有不同的声音:

(截图来自:文章底部留言)

马上,一篇《驳<实用新型的牌坊>一文》(文章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uqg19Mwo9aCedRQZNmcywA)在“专利天使”(ID:PAG_21415320)上线。

作者反驳了红老师的两个观点:



其一,文中道:“按照现在的标准,实用新型的审查意见主要集中两点,一是新颖性,另一个是技术方案不清楚。……按照这样的标准统一一下,现在的实用新型有几个能授权的,90%都能驳回吧”。

看了这段内容,我实在觉得说出这样话的专利代理人是不合格的。审查员提出任何审查意见是他们的权利,如果专利代理人不知道或者不会如何争辩新颖性问题和技术方案不清楚的问题,那是业务水平出了问题,包括了前期撰写的水平问题。不能因为自身问题而去抱怨审查员,更不应该因此下定论说90%都能驳回。实用新型的几次审查风格的转变,我都经历了,并且顺利的完成了客户的委托。2014年前后突然对技术方案内容包含软件方案的实用新型进行严格审查,以法2条进行驳回,整个行业对于该情况是措手不及啊,当时有大量的实用新型申请被驳回。而我不埋怨不抱怨,及时调整技术方案和答辩思路,成功完成了使命,申请的实用新型没有被驳回的(这也跟撰写实用新型兢兢业业,专利文本自身质量过硬有关)。再说作者提到的新颖性问题和技术方案不清楚的问题,我撰写的实用新型就没有收到过关于新颖性的问题,倒是收到过一次关于技术方案不清楚的审查意见,但通过解释,尤其是直接引用说明书的内容做解释,很顺利的通过审查并获得授权。经过那次审查,我明白了审查员发出技术方案不清楚的套路,我再撰写实用新型时规避了该套路,再也收不到关于技术方案不清楚的审查意见了。

因此,《实用新型的牌坊》一文对“新颖性和技术方案不清楚”有这么大的偏见,以至于认为90%都能驳回,那就多关注自己撰写的文本质量吧,打铁还要自身硬。实用新型申请都能被驳回的,是自己撰写的文本质量不过关!

其二,作者提出了审查员乱审的观点。某些时候,审查员出于内部的工作要求会提出一些不算靠谱的审查意见,只管争辩就好了,这种审查意见是很容易争辩过关的。但作者为说明乱审现象而引用的两个案例,我实在不能苟同。关于案例1,我认为审查员的分析非常正确。关于案例2,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有其合理性,不服可辩,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案例1(第一位选手):


作者洋洋洒洒的反驳到:

1)“居民楼怎么了?大疆最开始也从居民楼里出来的“ 。
2)“没有规定说不允许居民楼地址上出现多个类别的专利,出现多个数量的专利”。
3)“专利法里规定申请专利要一定研发出来吗?”

我在这里提醒一句:审查意见里最核心的内容是提交的申请为数十个自然人,涉及门窗、热水器、健身器材、医疗设备、清洁用具等数十个技术领域。这是审查员认为是非正常申请的关键所在。

作者的反驳观点1和2显然是在偷梁换柱。居民楼不是问题,很多自然人作为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地址是居民楼,都获得了授权,或者并没有被认为是非正常申请。

而同一地址,涉及了数十个自然人作为不同的申请人,申请了数十个技术领域的近100件专利,这行为本身足够让人怀疑发明创造的真实性,审查员提出质疑的审查意见,有什么问题吗?专利法里没有禁止,就不能让审查员进行质疑吗?

针对作者的观点3,“专利法里规定申请专利要一定研发出来吗?”,这种近似于撒泼耍赖式的说法,我实在质疑作者的专业性。这还用问吗?发明和实用新型应该具有实用性。什么是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请问,不是研发出来的技术方案,如何证明其一定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更如何证明其解决了技术问题,并且产生了积极的和有益的效果?其实用性何在?

(更多内容大家可以去作者原文查看)

一攻一防,有理有据,让人叹服。

说到“审查问题”的讨论,论坛“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吐槽专辑”简直就是花式吐槽大集合。


阿婶与代理师之间的矛盾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在领导们一再强调“提高审查质量,严格审查授权”的背景下,新的一年,矛盾似乎有进一步激化的趋势。

面对这场“实用新型之战”,你站哪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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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21楼
    以后是不是没有具体的产品,没有研发就不能申请专利或者说不能授权?

    2019/01/18 09:39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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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楼
    理性看待吧,本来答复OA就是一个辩证的过程,让审查员更了解你的意图,让你更明白审查员的关注点,然后尽可能争取最大的保护范围
    提高自己最重要,别人你毕竟很难改变

    2019/01/18 09:3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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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9/01/18 09: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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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9/01/18 09: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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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5楼
    说来说去,专利审查还是趋向于越来越严,国家前期的投入支持,也想让知识产权的意识快速崛起。后面收拢网口也是必然,任由垃圾专利肆无忌惮,对社会进步并无卵用。现在国家专利申报数逐年上涨,俨然世界第一,但是专利保护技术的对外输出,讲真不强。现处于过渡阶段,并且,阿婶也是打工的,允许部分写手写垃圾专利赚钱,你也拦不住部分阿婶刷新绩效不是。另外,阿婶报着怀疑的态度审查案件,要是感觉他们无正当理由,一顿乱怼怼回去吧。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不是还有好多很好的婶婶吗。不多说啦,好几天没吃饭了,让俺领个果子吃

    2019/01/18 09:5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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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6楼
    一种偏激的做法,就是看代理机构,有些代理机构整天不做好事,就是应该整治整治,一个代理人一天编好几个案子,代理界的一锅好汤就让这些老鼠屎给坏了

    2019/01/18 11:20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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