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权1和权2,写两个不同的方法,可行?

发布时间:2018.11.22 江苏省查看:4113 评论:21

一个发明 1、一种水稻的种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 步骤2:施加防虫有机肥 步骤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水稻的种植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虫有机肥的制备方法,*********************** 权1是水稻的种植方法, 权2是有机肥的制备方法, 这样写有没有问题?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1楼

    判断单一性,就是要判断是否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你的这个案件,就要看“防虫有机肥”是不是你的专利申请具有新创性的条件了。

    2018/11/22 14:51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 第12楼
    个人认为,权2是对于权1的一个进一步限定,起到创造性的技术特征是具有相同的部分,所以目前应该是不存在单一性问题的;当权1没有创造性的时候,而这个防虫有机肥成为权2具有新创性的条件时,其他引用权1的从权且以其他技术特征作为新创性条件时才会与权2存在单一性问题

    2018/11/22 18:0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13楼
    “权1是水稻的种植方法,权2是有机肥的制备方法”,楼主的这个说法本来就有问题。

    权1和权2都属于水稻的种植方法,只不过权2进一步增加了“有机肥的具体制备方法”的技术特征而已。

    2018/11/22 19:4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14楼

    还是得看你自己的技术特征啊,网上说说是分析不出来啊

    2018/11/23 09:04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
  • 第15楼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楼主可以自己判断2种方法中做出贡献的技术特征是否属于现有技术,有没有单一性也就一目了然

    2018/11/23 09:1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16楼
    这么写当然没问题,但你如果希望通过这么写来保护有机肥的制备方法,就难以实现了。

    2018/11/23 11:46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