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优先权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8.11.21 山东省查看:1310 评论:5
已经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下发了补正通知书:
“从属权力要求13中技术特征‘所述枢轴结构’缺乏引用基础,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我的问题是我想撤回这个专利要求优先权,那么在后申请中我是补正上面这一条再提交比较好还是不去补正跟在先申请保持一致比较好?我的考虑是因为涉及到要求优先权,所以在后申请中只要不是新增技术特征就尽量不去改动,那么审查员会因为我的在后申请没有补正在先申请中的问题而驳回我吗?
像上面这种情况该怎么操作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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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zaishi
[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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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te蛋挞
第二,在后申请还是建议改了这里,毕竟优先权要求的技术方案,这类表述上的失误不会导致优先权的失效的。
当然如果您这个“所述枢轴结构”是一点都没有提及也就是缺少了这个技术特征的话,上面两个意见都不成立。
2018/11/21 14:41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8/11/21 15:01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damozaishi
不是的,还有其他更改
2018/11/21 15:25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那么,我回答你主帖的问题,如果你再次申请,也仍然存在这个问题,你也拒不修改,你的申请应该被驳回的。
2018/11/21 15:36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damozaishi
多谢了李工
2018/11/21 15:40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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