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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审问题-求大神指导

发布时间:2018.11.19 四川省查看:888 评论:3

答审意见:技术一个技术特征表述不清楚; 但是依靠说明书还真解释不清楚,无法添加内容; 由于有几个可以解决的技术问题,而且问题之间不关联 是否可以删除相应不清楚的技术特征和对应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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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应当认为,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均具有限定作用(哪怕是不清楚的),如果删除了其中一个技术特征,将无可避免的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变大了....因此,这种修改方式是被禁止。

    2018/11/19 17:0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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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1)需要确认,解决这几个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否在说明书中有相应的记载(单独的实施例),使得修改有依据,不能是实施例的一部分,但也很有可能修改超范围;
    (2)因为不确认删掉的不清楚技术方案是否为特定技术特征,无法确认解决几个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否能概括到一起,写成多个独权很有可能不具有单一性;可能需要分案。

    2018/11/19 17:20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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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看你剩下的方案,是否在原来的申请文件中记载了。

    2018/11/19 18:2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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