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其中实用新型因未按期答复OA,视为撤回!

发布时间:2014.02.20 广东省查看:2599 评论:3

本帖最后由 专心做好一件事 于 2014-2-20 22:08 编辑

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其中实用新型因未按期答复OA,视为撤回!请问如果不理会该实用新型,是否影响后面的发明授权?就是说这个视为撤回是否当从未提出过?

实用新型专利局发的补正通知书未收到(地方邮局投递员不负责任导致该补正通知被退回北京),至今不知道补正书的内容,后来变更通讯地址,今天收到了视为撤回的通知;实用新型只是为了先授权,放弃无所谓,就是担心影响后面的发明专利;如果有影响的话,那还有提起申诉啊。

请知道的童鞋指教,谢谢!


分享

收藏(2)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新型视撤,也就是未公开,不会影响到发明申请。

    2014/02/20 19:2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2楼
    实用新型视为撤回,那么就不会因为你申请了实用新型,对你的发明中的权利要求授予过专利权了。
    所以就不存在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次专利权的行为了,所以不存在重复授权的问题。所以发明的授权不受影响。

    2014/02/20 19:5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3楼
    非常感谢二楼和三楼的指点,这下我就放心多了,申诉可麻烦了,还得先交1000个大洋呢!

    2014/02/20 22:09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