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实务考试之简单回忆
发布时间:2018.11.05 江苏省查看:4878 评论:37
今年要是没考过,明年就是最后一年了..估计今年又有点悬,主要是前面做的好好的,越做到后面越觉得慌和时间不够用,就开始慌了。
第一题,撰写针对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咨询意见
权1相对于D1不具备新颖性的理由成立。
权2相对于D2不具备新颖性的理由不成立,在权1不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这里的考点事后想了下应该是违反用D1和D2的单独对比原则,但是我仅仅是用D2和权2去做了对比,因为发现D2并没有公开权2引权1中的部分特征,唉,又错)
权3-权4 是用单一性判断的无效,但是单一性不是判断无效的理由。
权5-权6 权6文中提的是不具备新颖性,而我写的是不具备法2.3,所以无效理由不成立。权5是什么无效宣告理由我忘了。
第二题
先是套话,然后关于证据,授权日早于申请日,现有技术。
权1相对于D1不具备新颖性。
权2相对于D1+D2不具备创造性。(权1没有公开旋转调节亮度,但是权2公开了上下移动调节亮度,区别技术特征和公开的技术效果的作用是相同的)
权3不符合26.4 权3公开了滤光区,但是没有公开滤光区是黄光、透明的,也就是说其包含了滤光区是非黄光透明的情况,因此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权4引权2转动那个,棱光柱当反光罩延伸的时候是无法转动的,所以用了个不清楚。
权5 这里提了反光罩延伸,感觉和权4的问题差不多,因为权5开头说了包括反光罩,不是包括所述反光罩,所以也没往缺引用基础想,唉。
权6 还是提了2.3 但想想其实对比文件已经公开了这个材料,属于对已知材料的限定。
这里我还写了个提醒注意主题不一致的问题,说明书是多用途灯,主题是灯,估计要扣分了。
第三题
看到这题一开始的感觉是很绕,然后想了下先写了个R67,就是说B公司有可能在一个月内重新提交证据,A公司要注意对新的证据检索什么的。但是看看时间还有1个多小时了就没写修改,先去做撰写,导致后面来不及了。。。
第四题
今年就一个实施例,说实话和以前都不一样有点蒙,毕竟不像以前需要概括了,大概把文章内的问题总结了下一共有3个技术问题,分别是如果实现调光、如何实现散热及如何在黑夜中区分夜灯。
按照三个技术问题把技术方案列出来后发现,独权很长,然后就去掉了滤光区(透明、黄光等技术特征),只留了那个虚拟圆柱啥的那些。
然后从权就是透明、黄光 距离(实现散热)、凸起、凸点(实现区分等)
之前一直在纠结遮光片是否要写在从权里,但感觉如果去掉遮光片那光源无法集中在滤光部里,所以也没写从权 唉。。
然后写了分案理由,分的独立权利要求等。
只分了凸起,没有分散热,因为来不及了有点。
第五题:
把分的独权的技术效果、技术方案及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交底书中复制了,写到这里估计只有10分钟时间了,复制完检查下就结束了。唉,标号估计都没来的及删,第三题也没来的及补充。
总结下来估计要凉凉,明年最后一年了,悲剧了,实在不想重考法律了...唉 在家每天下班回家就做实务 看视频,感觉努力都白费了。11-17的考卷都做了不下4遍了...
怎么考试套路这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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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z85223
[7]思博铁粉
主题:37 回帖:465 积分:3522
jyz85223
唉,看到一个实施例我就慌了,就想着怎么写独权了,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地方。
2018/11/05 13:3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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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14:1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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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因为没时间了,所以我回过来也没有思考...唉凉了
2018/11/05 14:2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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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08:07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jyz85223
恩,这点我后来也想通了,但是如果仅仅两个技术问题(散热和黑夜中区分夜灯),那么为何在开头技术问题那段还要把调光这个技术问题来讲一遍??大概意思就是传统的无法实现调光啥的。
2018/11/07 09:0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zhcc988
把现有技术讲一遍,好像让你感觉就是他了,每年不都这样吗,用来就是故意迷惑你
2018/11/07 10:3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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