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尽量多拿分,在错了很多的情况下.
发布时间:2013.12.21 北京市查看:36903 评论:666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6-10-27 10:41 编辑
本人不才,仅考97分,幸运通过了。
与高分同学的答案比较了一下,大体知道自己错在何处了。我的答案错了一大推,太惭愧,就不说了。
仅说说,如何在错了很多的情况下,尽量多拿分。
由于没有听过任何关于实务的讲座和也没有看过相关书籍,复习时仅分析了10、11、12三年的官方答案,还请各位有选择的接收。
(1)新颖性。一定要写出“根据单独对比原则”这几个字,意在告诉阅卷老师:我知道这个原则。
一定不能出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这意味着:已经不是单独对比原则了。
一定要在卷面上体现,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效果是否相同。意在告诉阅卷老师:我知道新颖性的评价原则。
注意到以上几点,新颖性的分数估计能拿满。即使评错了,也不会把分扣完。
(2)创造性。严格按照三步法进行。 (这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3)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都有哪几种情况?建议备考时总结。
(4)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都有哪几种情况?建议备考时总结。在考试时,一定要在卷面上体现,为什么权利要求的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告诉阅卷人员:我是很有逻辑的,我的推理很严密。。。
(5)撰写。 在写了装置的权利要求后,如果材料给出了方法的资料,则尽量撰写方法的权利要求。同时要论述,这里为什么要合案。 在卷面上,一定要出现“特定技术特征”相同或不同。告诉阅卷人员:我知道分案或合案的理由。
备考时总结:在考试题目为何种情况时分案?参见11年的考试和12年的考试,很有代表性。
非常重要:
分案后,也要在论述一下,特定技术特征分别是什么,由于特定技术特征不同,因此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技术方案没有关联,所以要分案。
最后,关于是否上位,建议尽量不上位,直接抄资料中的原话就行(参见10年的试题)。一旦上位不当,则满盘皆输。但是12年试题的类型是必须要上位的。可以思考一下这是为什么?
总之,备考很关键,备考期间一定要多思考、多总结、多举一反三。本人实务备考时间为整整一个月(之前过了法律,并且有代理经验),把这三年的试题来回分析了很多次。
本人不才,仅考97分,幸运通过了。
与高分同学的答案比较了一下,大体知道自己错在何处了。我的答案错了一大推,太惭愧,就不说了。
仅说说,如何在错了很多的情况下,尽量多拿分。
由于没有听过任何关于实务的讲座和也没有看过相关书籍,复习时仅分析了10、11、12三年的官方答案,还请各位有选择的接收。
(1)新颖性。一定要写出“根据单独对比原则”这几个字,意在告诉阅卷老师:我知道这个原则。
一定不能出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这意味着:已经不是单独对比原则了。
一定要在卷面上体现,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效果是否相同。意在告诉阅卷老师:我知道新颖性的评价原则。
注意到以上几点,新颖性的分数估计能拿满。即使评错了,也不会把分扣完。
(2)创造性。严格按照三步法进行。 (这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3)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都有哪几种情况?建议备考时总结。
(4)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都有哪几种情况?建议备考时总结。在考试时,一定要在卷面上体现,为什么权利要求的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告诉阅卷人员:我是很有逻辑的,我的推理很严密。。。
(5)撰写。 在写了装置的权利要求后,如果材料给出了方法的资料,则尽量撰写方法的权利要求。同时要论述,这里为什么要合案。 在卷面上,一定要出现“特定技术特征”相同或不同。告诉阅卷人员:我知道分案或合案的理由。
备考时总结:在考试题目为何种情况时分案?参见11年的考试和12年的考试,很有代表性。
非常重要:
分案后,也要在论述一下,特定技术特征分别是什么,由于特定技术特征不同,因此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技术方案没有关联,所以要分案。
最后,关于是否上位,建议尽量不上位,直接抄资料中的原话就行(参见10年的试题)。一旦上位不当,则满盘皆输。但是12年试题的类型是必须要上位的。可以思考一下这是为什么?
总之,备考很关键,备考期间一定要多思考、多总结、多举一反三。本人实务备考时间为整整一个月(之前过了法律,并且有代理经验),把这三年的试题来回分析了很多次。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沙尘暴来袭
[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主题:2 回帖:24 积分:78
TA最近发帖
热帖推荐
qianlongxiawmx
2016/06/29 11:2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zhaoxiao
2016/07/12 10:44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fu452555378
2016/10/19 22:12 [来自福建省]
0 举报siceng
2016/10/27 10:4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毒赌110
2016/10/27 10:5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petjie
2016/10/27 11:1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