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一个方案,两种用途,这样的专利怎样写?

发布时间:2018.07.17 浙江省查看:4180 评论:13

有一个方案,想申请发明,但是它有两种不同的用途,都可以申请发明。比如一种方案,可以用于飞机的姿态控制,又可以用于汽车的变速箱,这两种用途都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那么这个专利是要同日提交两个申请吗?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把用途写个独权不就得了。

    2018/07/17 16:47 [来自云南省]

    0 举报
  • 第2楼
    写多个实施例,每个实施例中写清楚,可以用在莫莫莫方面

    2018/07/17 17:05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3楼
    从撰写角度,可以写在一个申请里。独权写成用于交通工具的*****。从权分别写飞机或汽车时的实施例。

    从实务角度,不推荐写在一个申请里。毕竟你这两个应用用途是跨度较大的,审查指南里有一个“转用发明”的案例,证明将飞机上的东西应用于潜艇转用难度较大,因此具有创造性。

    所以,你这个方案,如果分开两个交,即使碰到了一个飞机或汽车的对比文件,搞不好还能剩下其中一件能授权。如果你合在一起交,领域一下子被你扩到整个交通工具了,领域之间的障碍被你自己的撰写方式排除了。

    就算你没写交通工具,写的是一个飞机的独权,一个汽车的独权,二者具有单一性,但是也会暗示这种领域的转用难度较低。到时候你争跨领域,审查员很有可能不会认。

    不要被撰写的思路束缚住自己了。很多大咖教育的都是“上位”“上位”,通过文字概括显得自己特牛逼。但是实务中,单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稳定性其实不高,远不及一簇专利组合来得有利且稳定。

    2018/07/18 16:45 [来自北京市]

    2 举报
  • 第4楼
    MARK一下楼上说的,“实务中,单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稳定性其实不高,远不及一簇专利组合来得有利且稳定。”

    2018/07/18 17:05 [来自甘肃省]

    0 举报
  • 第5楼
    你以用途这个方法本身作为保护对象。用途不同,那就可以不算是同样的发明创造。

    2018/07/18 17:05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6楼
    学习

    2018/07/21 10:41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