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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常规技术手段能够解决另一个技术问题能够获得专利权吗?

发布时间:2018.05.11 湖南省查看:2903 评论:28

假如有这样一个情况: 一个常规技术方案A能够解决相对应的技术问题X。 现在发现技术方案A能够解决另一技术问题Y,并且申请了专利,被容易想到或者常规技术手段而驳回。假如复审也被驳回了。 但是自从该专利公开后陆陆续续就有企业应用技术方案A解决技术问题Y,而在公开之前没有任何企业使用方案A解决问题Y。 这种情况下要怎么样才能使申请的专利获得专利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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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提行政诉讼啊

    2018/05/11 17:5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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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请问怎么样争辩啊?就是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吗?

    2018/05/11 17:58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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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记得有个最经典的例子,阿司匹林治疗心脑血管疾病。
    所以说可行肯定是可行的,但是关键就是在于技术问题X和Y之间的区别够不够大,是不是很相近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一下子就能想到的。这个就得具体分析了。
    复审驳回的话,如果坚持继续的话,到帝都知产法院告复审委咯,

    2018/05/11 19:36 [来自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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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就这样了吧 发表于 2018-5-11 19:36
    我记得有个最经典的例子,阿司匹林治疗心脑血管疾病。
    所以说可行肯定是可行的,但是关键就是在于技术问题X ...

    说的有道理
    X和Y区别大不大,是不是很相近,这些太主观的东西无法回答,但是可能(不同的人感觉不一样)比螺旋桨用于潜水艇要更近一些。
    看上去确实很像没有”创造性的样子“。

    但是确实不容易想到。
    因为Y问题几十年的时间都没有很好的解决,这个是一个客观的数字。

    2018/05/11 22:1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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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就这样了吧 发表于 2018-5-11 19:36
    我记得有个最经典的例子,阿司匹林治疗心脑血管疾病。
    所以说可行肯定是可行的,但是关键就是在于技术问题X ...

    另外,
    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一些企业开始在改专利公开后开始使用方案A解决问题Y,如果取得较以前更好的业绩,我认为可以理解为是“商业上取得了”成功。那么依然还是有创造性,还是应该授权。

    2018/05/11 22:15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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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你用筷子能搭建一个鸟巢,筷子本身没有发生改变,这筷子也还是筷子,也还是没有新颖性的。
    有创造性的客体应该是你搭建的鸟巢,或者是搭建鸟巢的方法。

    2018/05/11 22:3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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