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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意见的双重标准

发布时间:2018.04.19 广东省查看:3775 评论:15

最近在答复一些专利,心里莫名恼火。 发明专利。一审时,审查员拿出一个对比文件,瞎逼特征对比一番;一审答复时,逐一反驳了他的若干个“相当于”。二审意见时,只字不提一审的问题,想必应该是接受了我的观点。而后又拿出另外新的对比文件,又瞎逼特征对比一番。二审回复时,又逐一反驳了他的若干个“相当于”,不知道三审意见会不会再来个新对比文件? 如何瞎比对比?就是一套路:首先若干个“相当于”,然后提出所谓的“区别特征”,然后对每个区别特征要么拿另外一篇对比文件继续“相当于”,要么说是常规技术手段、显而易见的技术特征。而大部分的“相当于”大多都是胡编乱造,根本就没理解专利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弄一个现有技术的一个小技术特征,硬说说明书没有讲清楚,本技术领域人员不知道怎么实施。 我都搞不明白了,说你创造性不足时,就说是本技术领域人显而易见的,本技术领域人都是牛逼;说你表述不清楚时,就说本技术领域人不懂如何实施,本技术领域人都是**。 为什么是双重标准呢?难倒是为提高专利质量而设置的任务?那也应该好好理解专利技术方案再审啊,这来回折腾不瞎耽误功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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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城市套路深,一把辛酸泪

    2018/04/19 12:1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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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楼主,你不懂审查员想要你干嘛。

    2018/04/19 12: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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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siceng 发表于 2018-4-19 12:23
    楼主,你不懂审查员想要你干嘛。

    此话怎讲

    2018/04/19 13:45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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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实用新型。弄一个现有技术的一个小技术特征,硬说说明书没有讲清楚,本技术领域人员不知道怎么实施。

    这个我确实遇到了,让我很头疼!

    2018/04/19 13:46 [来自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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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所以说,最好应该让发明的实审的审查员来答复实用新型的A26.3。或者反之。

    2018/04/19 14:21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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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最近也是有遇到过这样的审查意见,一通发一篇对比文件,答复后,又重新找一篇对比文件发二通,估计是答复后审查员觉得之前发的对比文件和申请文件区别还是挺大的,于是又找一篇吧,其实审查员中水平也有高低,可是那些水平差的人也没人管

    2018/04/19 14:2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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