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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案与A9.1,求助

发布时间:2018.03.20 北京市查看:1586 评论:3

母案授权后申请人发现两个权利要求中有些小错误,但无法修改,于是以修改后的授权版本作为分案提交。目前发一通,通知说根据技术方案可知,母案原本那几处错误属于撰写错误。于是发A9.1。 虽然是撰写错误,但是母案因这撰写错误实际上保护的范围和分案是不一样的,这种情况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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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母案与分案的保护范围不同,那应该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则不应该涉及A9.1的问题。在意见陈述中阐述二者的保护范围分别是什么,为何不同即可。

    2018/03/20 11:53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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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你自己论证一下,为什么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不应该用A9.1吧。

    2018/03/20 13:2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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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从说明书中提取一些技术特征合并至权利要求1,缩小一下保护范围看看

    2018/03/20 14:1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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