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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3mm"专利的大作用

发布时间:2017.11.27 韩国查看:1148 评论:0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件小专利引发的案件。案件虽小,但值得回味。
       案件追溯到2014年底,A公司IPer们收到了竞争公司B的警告函,警告函的大概内容是关于B公司认为A公司一系列产品侵犯B公司的一件实用新型专利,B公司已经完成调查取证,限期希望A公司回复。
B公司警告函涉及的专利如下:
该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为: 一种热水器,包括: 内胆(1),用于收容一定量的可被加热的液体; 进水口(11)和出水口(12),和所述内胆(1)连通以传递流入内胆(1)和流出内胆(1)的液体; 热源,与所述内胆(1)关联以加热内胆(1)内的液体; 外壳(2),包覆在所述内胆(1)外并在两者间形成有隔热层(3); 阳极保护装置(5),其穿过设置于所述内胆(1)上的开孔(13),该阳极保护装置(5)具有伸入内胆(1)内的可腐蚀区段; 绝缘件(6),设置于所述内胆(1)与所述可腐蚀区段之间的所述开孔(13)中,且该绝缘件(6)还围绕所述可腐蚀区段外表面设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件(6)高出所述内胆(1)内表面预定距离。

      经过对B公司专利和 A公司产品比对分析后,产品确实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claim chart 再次不详细列举。附图比对分析如下。
       A公司再次对该专利的稳定性做了检索分析,并申请调取了该专利的评价报告,从评价报告发现,该专利存在两版结论完全不同的评价报告,第一版审查员依据对比文件否定了所有权利要求的创造性,而第二版报告基于B公司的答辩意见,审查员更正了第一版评价报告,认可了所有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第一版评价报告如下:
以下为B公司争辩意见(截取部分)。
最后审查员接受了B公司争辩,更正了专利权评价报告,结论如下:
专利权评价报告认可了该专利的创造性也就意味着该专利是具有一定稳定性的,至少可以说,如果没有新的具有更强影响力的证据被找到,无效该专利是很困难的。为此A公司也和出具该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审查员进行了会晤,但最终审查员任然坚持该专利中的”3mm以上“的技术特征是有特别作用的,因此是有创造性的。
       由于评价评价报告认可了改专利,因此A公司在处理该案件的整个过程中比较被动。A公司再次组织人力检索现有技术试图发现具有更强影响力的证据,同时搜索实物证据,并去外地购买现售的机器,但目前这类机器很少有销售。功夫不负有心人,虽然费时费力,但最终A公司在现有文献和现售产品上,均有所收获,最终以找到的新证据为依据和B公司商务谈判,妥善处理了该事件。
        从该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不起眼的小专利往往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小专利的具体作用我们做以下两点总结。
(1)做为基础专利的**小专利,可以起到掩护和替代作用。比如对于一些经常被用于商业宣传类的专利,一旦被无效后,可以很快用相关的专利替代,以便于继续宣传。以后会给大家分享一些实践案例。
       (2)小专利形成的**区,一旦对手陷入其中,即使走无效程序,也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对对手来说也是一种消耗。
    因此我们在专利布局过程中,务必也要重视一些小专利,甚至是一些所谓的“鸡肋专利",或许哪天这些小专利就派上大用处了。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的时候小往往孕育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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