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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8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 四川省查看:1576 评论:0


各相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为做好2018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企〔2017〕4号)的规定,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项目(以下简称创业**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技术攻关清单”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七大优势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四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引导创业**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从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及智能汽车、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自主研发和创新产品中试熟化。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年度限申报一个项目。2016年、2017年度已获得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资金、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本年度不再支持。
创业**项目重点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服务的创业**机构以及获得创业**机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须进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项目申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网上填报。
项目负责人进入申报系统后,选择“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应的类型及领域,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填写成功后提交、打印项目申报书。
(三)企业审核。
项目申报企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电子审批,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将申报书报送当地科技部门。
(四)审核汇总。
当地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联合上报科技厅和财政厅。

三、截止时间
2018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各地科技部门纸质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组织
(一)各地科技、财政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当地的项目申报、审查推荐工作,于截止时间前,共同将初审合格的项目联合上报,同时将项目资金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厅(一份)、财政厅(一份),申请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厅209室。
(二)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核对电子及纸质项目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一经推荐到科技厅、财政厅,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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