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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实务考试求助

发布时间:2017.09.17 江苏省查看:2453 评论:28

本帖最后由 呼噜噜 于 2017-9-18 21:52 编辑

看了14年的答案,判定是要分案的,为什么答案里面权利要求还要把需要分案的内容写在从权里面呢如果是写成 需要分案 ,并且写一个独权加从权的专利  然后再写一个分案的独权  这样的答案扣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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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1楼
    一个技术方案,作为从权和单独作为独权,保护范围是明显不同的,分案的时候还是要写到从权中的

    2017/10/21 18:04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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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楼
    这个问题解决了吗,我也同样有这个疑问,思博里不是有很多大神么,咋没人来回答呀。还有实务无效部分到底适不适用新的审查指南呢

    2017/10/22 10:0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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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楼
    保护的范围是不是一样呀???

    2017/10/22 10:3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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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楼
    坐等解答

    2017/10/23 13:3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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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楼
    因为是进一步限定技术特征

    2017/10/24 14:42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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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楼

    2017/11/18 00:08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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