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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发布时间:2017.09.13 安徽省查看:8273 评论:16

这是师傅帮我修改的权利要求,但是多项从属权利要求5引用了多项从属权利要求3,我问他是不是弄错了,他说没关系,我不明白为什么,请前辈指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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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多引多不是驳回的理由,到时审查员指出多引多问题,修改掉就行。也许权项超10项了,省点钱

    2017/09/13 22:1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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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BillJ 发表于 2017-9-13 22:13
    多引多不是驳回的理由,到时审查员指出多引多问题,修改掉就行。也许权项超10项了,省点钱 ...

    那干嘛现在不把修改掉  反正迟早都要修改

    2017/09/13 22:19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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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猜BillJ 的意思是先多引多,然后交费,等到审查员指出了,再修改,这时费用已经交过了,不用再补交了,可以省很多钱!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 @BillJ

    2017/09/14 08:54 [来自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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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BillJ 发表于 2017-9-13 22:13
    多引多不是驳回的理由,到时审查员指出多引多问题,修改掉就行。也许权项超10项了,省点钱 ...

    1对于实用新型来说,多引多,是驳回理由。

    2017/09/14 09: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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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BillJ 发表于 2017-9-13 22:13
    多引多不是驳回的理由,到时审查员指出多引多问题,修改掉就行。也许权项超10项了,省点钱 ...

    2、省点钱,也是较大概率省钱。

    2017/09/14 09: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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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1、肯定是多引多,这个毫无疑问。

    2017/09/14 09: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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