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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想知道具体应该怎么破审查意见中的容易想到~

发布时间:2017.08.22 北京市查看:12491 评论:65

审查意见中经常就遇到用一篇对比文件加惯用手段就否定发明的创造性,其中“很容易想到”就几个字就让人觉得很无语啊。但是在答复过程中,怎么反驳这个很容易想到呢 不容易想到也很难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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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1楼
    有个比较通用的解决方法,忘记在那里看到的了,可以说“申请人并未发现有使用这一技术手段的技术方案被公开,所以其并非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也并不是容易想到的”,这样让审查员去做检索举证。若审查员举证了,就可以针对举证对象进行比较反驳了,答复可能容易论述了。不幸被证实确实为容易想到,那也心服口服。

    2017/08/22 17:54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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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楼
    首先从解决的技术问题入手,如果申请文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都不容易发现,那么相应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手段就谈不上容易想到;其次,对于解决技术问题所具体采用的技术手段,其在现有技术中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启示,同时审查指南中关于创造性涉及到容易想到是对应于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了相应的技术启示(即是否显而易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具体可参考指南上石墨盘式制动器的例子;最后才是能达到的技术效果,前面有人强调直接答复技术效果,技术效果是由选择相应的技术手段所必然产生的结果,如果不从技术方案本身出发,而直奔技术效果,我觉得是有些本末倒置了。多翻翻指南,多用心思考

    2017/08/22 18:4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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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楼
    谁主张,谁举证,让阿婶举个例子过来

    2017/08/22 20:47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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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楼
    本帖最后由 思博版主 于 2017-8-23 22:56 编辑

    对于发明申请而言,审查员之所以会用到“容易想到的”一词时,其实质是审查员认为该申请没有创造性,所以才会使用对比文件+“容易想到的”来评价申请的创造性。而审查员认为你的申请没有创造性极可能是以某种定势思维来理解你的技术方案导致的,并不一定是恶意所为。
    那么,在知道这种情况之下,遇到审查员使用“容易想到的”这句话时,就应该想到审查员已经是是事后诸葛亮的状态了。因此,你要做的是理清自己的技术思路,找到切割审查员思路的利剑,将审查员的逻辑切割使不能形成逻辑链,以其之矛破其之盾,出审查员不意,就可以解决创造性的问题了。
    所以,关键是答通时要有创造性的答复意见才是正解,没有必要和审查员追究谁主张谁举证的问题。
    --------故而,
    所以关键要看审查意见最后的审查员认为部分的内容,那里是审查员的真正意思表达,而前面的审查意见正文的文字内容实质是格式化的套话而已,明白这点,就可以很好的去答复审查意见了。当然,这不代表你的申请一定具有创造性,只是通过这部分内容明白审查员的思路。

    2017/08/22 21:37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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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楼
    1、这是个案问题。

    2、风清扬给拎壶冲教功夫,是因为当面看上了他。如果拎壶冲只是在网上发给帖子,风清扬基本上肯定不会回帖。

    2017/08/23 00: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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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楼
    常来看看 发表于 2017-8-22 16:59
    先给30个,答案让你满意再付余额。
    “很容易想到”就是说很简单,专利保护的客体就是给第一个很简单、很容 ...

    怎么给啊

    2017/08/23 09: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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