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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受理通知书等文件只能邮寄到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吗?

发布时间:2017.01.12 辽宁省查看:7794 评论:5

如果通过窗口方式递交商标申请或者变更等事宜,后续的通知书都只能邮寄到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吗?不能指定联系地址吗?

标签: 通知书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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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有人回答吗

    2017/01/19 11: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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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 于 2017-1-22 16:01 编辑

    您好,不能指定地址,只能按执照地址发。申请书上的地址要和执照地址一样,不一样不受理。

    2017/01/22 16:00 [来自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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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不能。申请人地址必须跟营业执照上一样,且必须冠以省、市等等行政区划,即使营业执照上没有写,申请人地址也要写上,只要详细地址与营业执照一致就可以

    2017/06/02 11: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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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现在可能规矩不一样,13年注册商标,14年底下来,留的不是公司地址寄到家里的,公司地址也不是绝对不变的吧!!

    公司就和你个人一样,区别是公司名称是公司名,营业执照号码是公司身份证;个人是人名加身份证号码,你能够保证你人就在出生地吗!!?

    所以,以公司名义注册商标,出来就是在公司名下,不会因为是公司而必须邮寄资料到公司地址,是按你办理所留地址,代办所会留代办地址。

    2017/06/11 22:5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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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营业执照地址就是所指定的地址了。如果是自然人的话,可以填写联系地址。法人申请以营业执照地址为准。

    如果是地址改变了的话,法人申请的还是去做地址变更吧。

    2017/06/22 11: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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