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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审查中的“主营业务跟专利申请相关”这一条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2.11.28 黑龙江省查看:880 评论:6

难道不可以换新项目、研发原业务范围以外的新产品吗?不可以产品未动,专利先行吗?
不用说像爱迪生、特斯拉这样的发明家,就是小米,格力,三星,戴森等等这样的大企业,申请的专利就都是企业营业执照上主要业务范围中的那些吗?
创新发明难道不应该解放思想吗,这样的规定难道不是在囚禁思想吗?
非正常申请反倒是很容易做到申请的领域都在主营业务范围内吧!?而真正的发明创造会出现跨领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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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狼要吃羊罢了

    2022/11/28 20:4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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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违反专利法,侵犯基本人权

    2022/11/28 22:05 [来自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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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充满着对申请人的敌意

    2022/11/28 23:10 [来自湖北省]

    1 举报
  • 第4楼
    目前发明不是申请量大,而是还远远不够

    2022/11/30 22:57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
  • 第5楼
    都讨论非正常了,硬掰肯定不行的..当然不合理

    2022/12/01 09:3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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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22/12/06 12:2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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