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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说明书中的笔误对创造性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2.08.04 安徽省查看:1601 评论:6

最近,我答复了一个一通权利要求1-10没有创造性的审查意见,同时,审查意见还指出权利要求9的一个公式中的b没有定义。

一看,权利要求1-8是结构,9-10是方法,结构肯定没有创造性的,发明人也这么认为,发明人还指出,公式中的b是笔误,实际上是n。

好,把权利要求1和9部分地合并一下,权利要求10改为权利要求2,陈述了一遍意见之后,声明权利要求1-10有创造性,公式是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b就是n。

过了两个月,接到审查员的电话,审查员:我看完意见陈述书,觉得这个发明是有授权前景的,就是权利要求1中的笔误的修改,你说这个公式是公知常识,可是我没有检索到这个公式,需要你提供证据。

联系发明人,发明人提供了参考文献,一眼就看见公式在其中,恩,这个证据稳了!让我顺便看看这个参考文献。

嘶~~~参考文献中的这个技术方案和权利要求1很相似啊!让我回忆一下审查员怎么说的:
……有授权前景……我没有检索到……
……我没有检索到……
……没检索到……

怎么办呢?

1.不提交证据,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没有依据,权利要求1中的公式中的一个参数没有定义,因此权利要求1不清楚,不能授权。
2.提交证据,用于否定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的证据(审查员:我没有检索到)被我双手奉上。

to be or not to be,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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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跟发明人说明这个问题,看看有没有其他参考文献?

    2022/08/04 09:0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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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让申请人再换一个证据,或者让申请人决定提交不提交。

    2022/08/04 09:07 [来自河南省]

    2 举报
  • 第3楼
    换个证据吧,既然是现有技术肯定还有其他证据

    2022/08/04 11:57 [来自河北省]

    1 举报
  • 第4楼
    老师答复应该很有心德,可以抽时间做下答复这块的总结,给我们小白培训培训

    2022/08/04 12:40 [来自安徽省]

    1 举报
  • 第5楼
    跟楼主类似的经历,客户的方法发明一审二审全部无创,答复二审时发现有个处理步骤和对比文件1不同,且查阅了文献发现申请文件的处理方式明显优于对比文件1,以此为主要理由提交了答复,试图蒙混过关。
    审查员收到答复后打电话,说无法证明该效果优于对比文件1。
    看来审查员没检索到这个文献,说不定能蒙混过去。本想让申请人提供下检测数据佐证,申请人说我们放弃这个发明😂。
    戏剧性的是,我给审查员打电话说客户放弃了,不再提供新的证据,审查员告诉我看了答复还是有一丢丢创造性,没法直接驳回,问我三审能不能不答复。
    申请人说三审必须答🙃。
    给审查员打电话回复,说三审下来我尽快答复让她结案,这样比不答复能更快结案。
    审查员说OK。
    又过了两天,审查员说经过讨论,直接驳回也符合程序,然后没下三审,直接驳回了。

    2022/08/05 16:04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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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05 16:11:59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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