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4 安徽省查看:517 评论:6
一看,权利要求1-8是结构,9-10是方法,结构肯定没有创造性的,发明人也这么认为,发明人还指出,公式中的b是笔误,实际上是n。
好,把权利要求1和9部分地合并一下,权利要求10改为权利要求2,陈述了一遍意见之后,声明权利要求1-10有创造性,公式是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b就是n。
过了两个月,接到审查员的电话,审查员:我看完意见陈述书,觉得这个发明是有授权前景的,就是权利要求1中的笔误的修改,你说这个公式是公知常识,可是我没有检索到这个公式,需要你提供证据。
联系发明人,发明人提供了参考文献,一眼就看见公式在其中,恩,这个证据稳了!让我顺便看看这个参考文献。
嘶~~~参考文献中的这个技术方案和权利要求1很相似啊!让我回忆一下审查员怎么说的:
……有授权前景……我没有检索到……
……我没有检索到……
……没检索到……
怎么办呢?
1.不提交证据,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没有依据,权利要求1中的公式中的一个参数没有定义,因此权利要求1不清楚,不能授权。
2.提交证据,用于否定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的证据(审查员:我没有检索到)被我双手奉上。
to be or not to be,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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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兰斯洛特
[5]思博市市长
主题:41 回帖:975 积分: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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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评论
- 你应该问那个帖子下面的另一个人的回答,那人回答了:只要在省局做了专利布局的备案,就可以这么做。
- 电子申请屁事一堆,我一个代理人研究了半天CPC,搞不懂这玩意怎么运行,反正打开就是报错!
- 打电话让你撤回的才是非正常审查,只要审查员没有撕破脸跟你穷图匕见,你就按照正常的流程答复
- 细则17允许的说明书及其摘要的修改包括下述各种情形。 (3)修改背景技术部分,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独立权利要求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撰写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应当记载与该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所述的现有技术相关的内容,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如果审查员通过检索发现了比申请人在原说明书中引用的现有技术更接近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对比文件,则应当允许申请人修改说明书,将该文件的内容补入这部分,并引证该文件,同时删除描述不相关的现有技术的内容。应当指出,这种修改实际上使说明书增加了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未曾记载的内容,但由于修改仅涉及背景技术而不涉及发明本身,且增加的内容是申请日前已经公知的现有技术,因此是允许的。
- 按照正常的审查意见答复即可,把审查员的每条意见一一驳斥就行,如果驳斥不了,那确实是撰写的问题。
polymerfox
2022/08/04 09:0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Aphrodite
2022/08/04 09:07 [来自河南省]
2 举报小白学专利
2022/08/04 11:57 [来自河北省]
1 举报代理人-努力吧
2022/08/04 12:40 [来自安徽省]
1 举报GICCI
审查员收到答复后打电话,说无法证明该效果优于对比文件1。
看来审查员没检索到这个文献,说不定能蒙混过去。本想让申请人提供下检测数据佐证,申请人说我们放弃这个发明😂。
戏剧性的是,我给审查员打电话说客户放弃了,不再提供新的证据,审查员告诉我看了答复还是有一丢丢创造性,没法直接驳回,问我三审能不能不答复。
申请人说三审必须答🙃。
给审查员打电话回复,说三审下来我尽快答复让她结案,这样比不答复能更快结案。
审查员说OK。
又过了两天,审查员说经过讨论,直接驳回也符合程序,然后没下三审,直接驳回了。
2022/08/05 16:04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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