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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时“所述”使用

发布时间:2022.06.20 江苏查看:1574 评论:48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时,对“所述xx零部件”中“所述”二字是全文都可以使用吗,还是使用时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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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主要是要有引用基础,就前文必须出现过

    2022/06/20 10:56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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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0 11:03:50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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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0 15:15:12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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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0 15:43:25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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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没有明文规定,听老师说,中国的专利模板刚开始都是参照的外国的专利写的,翻译过来就有类似所述的字眼。全文不加也不会错什么的,就是个人习惯。我习惯在第一次出现后都加所述,用于明显区分特征。

    2022/06/20 14:28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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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0 15:15:35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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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没必要纠结这个问题。

    只要你写的专利,没有“歧义”,那加,或者不加,都不是问题。

    2022/06/21 08:24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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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1 08:29:15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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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1 08:48:44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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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这里分几种情况:
    1、第一次出现的部件不能用所述,第二次出现及第二次以后出现的可以使用(最好是都用所述或者最好都不用)
    2、全都不加所述(这种也一种方法,大多数老资深代理人都用这种,这种不会出现问题,刚开始学的最好还是用上面那种)
    备注第一次出现的部件别用就ok,除非审查员没看见,但凡看见了,就送你一个26.4

    2022/06/21 08:47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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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1 11:53:31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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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1 14:11:52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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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看见全篇是所述的稿子就有点烦,,,重视形式过于实质,有点得不偿失了

    2022/06/21 08:55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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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除了凑字数  真没发现有啥用,不但容易导致缺乏引用基础而补正,看多了还容易烦

    2022/06/21 09:07 [来自亚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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