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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中的"和"与"或"

发布时间:2022.05.17 湖北省查看:1246 评论:12

A和B是已知材料,且无关联性,发明点在于A和B的新用途C 是否可以这样写权利要求: A和/或B在C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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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具有单一性,以上

    2022/05/17 22:39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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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9 10:48:4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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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0 00:09:26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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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1 23:06:06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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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只能是或,用和容易造成歧义

    2022/05/18 01:05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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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写两个案子比较合适吧

    2022/05/18 08:4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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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9 10:09:18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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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9 16:15:0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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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0 00:14:49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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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这个不就是常见的并列技术特征吗,吃瓜,我感觉没有毛病啊,但是具体是看到底点在什么上,如果专利点只在a上,那要删除技术方案b在c用途中的应用,如果专利点只在b上,那要删除技术方案a在c用途中的应用,但是要是专利点就是a和b的至少其中一个在c用途中的应用,就没有问题。因为a在c用途中的应用,b在c用途中的应用,和a、b的至少其中一个在c用途中的应用是确实是不一样的。反正也可以分案,第一次申请可以放在一起写的,但是实施例要有4个实施例,以用于支撑权利要求。

    2022/05/19 11:0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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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0 00:22:51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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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专利写不完,求帮助,工艺流程方面的

    2022/05/23 09:3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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