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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利侵权相关知识对专利撰写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2.02.13 安徽省查看:3158 评论:36

之前一个帖子,我出了一个考题,不知道为什么,我写的考题答案一直在审核中,就是放不出来,我干脆另开一个帖子,公布一下答案,若有错误,还望指出。

发明人提供了一种装置,其包括A和B。
代理人阅读说明书之后,认为
C或D可以用于替代B,B、C、D是等同技术特征,可以将B、C、D上位概括为X模组。
但是,代理人未发现一个隐患,那就是X模组的保护范围过大,其
不仅概括了B、C、D,还概括了E,而A+E这一技术方案无法实现。

那么以下三种撰写方式,谁的保护范围最大?

A:
1.一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A和X模组。
2.如权利要求1的一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X模组为B。

B:
1.一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A和B。

C:
1.一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A,以及B或C或D。

答案:

保护范围由大到小依次为 C>B>A。

理由:
撰写方式A的保护范围最小的理由:
竞争公司代理人针对撰写方式A提出了无效宣告,认为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基础,涵盖了不能实现的技术方案A+E,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1.一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A和X模组,所述X模组为B。
根据《专利纠纷解释(一)》第6条: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原权利要求1保护了A+B、A+C、A+D和A+E这四个技术方案,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仅保护了A+B这一技术方案,A+C和A+D属于被放弃的技术方案,不在保护范围内。

撰写方式B的保护范围适中的理由: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第45条: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是属于等同特征,在此基础上,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被认定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属于等同侵权。
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C或D是B的等同特征,因此,尽管撰写方式B的权利要求仅要求保护A+B,但是律师依然可以向生产A+C和A+D的厂家提出侵权诉讼,具体能否成功看律师的实力和法院的地理位置。

但是,等同侵权不适用于修改后的撰写方式A,因为: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第61条: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是否等同进行判断时,被诉侵权人可以专利权人对该等同特征已经放弃、应当禁止其反悔为由进行抗辩。禁止反悔,是指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程序中,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限缩性修改或者意见陈述的方式放弃的保护范围,在侵犯专利权诉讼中确定是否构成等同侵权时,禁止权利人将已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撰写方式C的保护范围最大的理由:
撰写方式C毫无异议的保护了A+B、A+C、A+D这三个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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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话题太高端,现在人心太浮躁

    2022/02/13 17:2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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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4 13:49:5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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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假如有创造性,A以权1为保护范围,x模组,B为b,C为bcd,单纯来讨论保护范围排序,A>c>b;保护范围和侵权属于两条制度,互不影响,考虑的是思路,假如思路就是x模组,对于现实侵权来说,不管你的范围大还是小,只要思路一样,会用等同判定;这两个制度一定分清,范围对专利申请阶段布局用的,侵权就用不到范围了。

    2022/02/13 17:47 [来自河北省]

    1 举报
  • 第3楼
    哥们考虑太多了,现实侵权还得考虑社会贡献度°代理人只需要写好就行了,至于侵权就无能为力了,专利侵权成功案例少之又少,代理人一辈子遇到几个就不错了

    2022/02/13 17:59 [来自河北省]

    1 举报
  • 第4楼
    首先模组这一定义是代理人自己做出的,那只要在说明书中明确不包括E就可以得到支持,权要中辅以B,C,D支持,第一种写法就是最大的保护范围

    2022/02/13 18:08 [来自天津市]

    收起回复 1 举报
    • 2022-02-13 18:12:59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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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3 18:16:4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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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3 19:12:04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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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如果写法1因此无效,只能怪说明书质量不好

    2022/02/13 18:11 [来自天津市]

    1 举报
  • 第6楼
    事实正常情况下,代理人会将A作为独权,C作为从权对模组进行下位,层层布局,根本不会割裂开来,人为的割裂两种写法只是为了说明而说明,没有任何意义。。

    2022/02/13 20:3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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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3 20:40:2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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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3 20:58:57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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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4 09:06:09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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