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25 个果子

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58):专题(1):权利要求翻译的特殊问题(5):非典型问题(2)

发布时间:2022.01.17 北京市查看:331 评论:0

接上一篇《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57):专题(1):权利要求翻译的特殊问题(4):非典型问题(1》。

 

2

wherein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indicating layer provides for a visually noticeable color change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the colored interior elastomeric layer upon a breach or contamination event by a selected chemical.

错误:其中在裂口或污染情况下通过所选择的化学物,所述指示层的分布提供视觉上相对于所述染色的内部弹性层的背景的显著颜色变化。

正确:其中所述指示层的分布在被所选择的化学物导致的裂口或污染事件时提供被染色的内部弹性体性层的相对于背景的视觉上可注意到的颜色变化。

 

例句来自实际工作中别人写的,原译太烂了,读者不要注意那些细节,凑合看吧,关注重点……

由于没有严格直译,原译把原本是一个整体的visually noticeable拆开,又错误理解了noticeable的意思,导致译文完全丧失了原文的意思。

“显著颜色变化”,一个颜色变化,到什么程度才叫显著?什么又叫不显著?

在一个(例如被诉侵权的)技术方案中,颜色变化需要多显著,才算落入这个技术特征的范围?

原文是清楚的,visually noticeable的意思是“视觉上可注意到的”,也就是说这种颜色变化大到人的眼睛能够看出来时,则一个(例如被诉侵权的)技术方案落入这个技术特征的范围。如果颜色变化小到人的眼睛不能够看出来,则其不落入这个技术特征的范围。

你如果说“有人是飞行员,有人是高度近视”,那就叫抬杠。此处说的当然是一般人的视力。

权利要求应当清楚,因此当权利要求中出现了noticeable这样的单词时,其意思不可能是虚无缥缈的“显著”,而必定是一个有确切含义的词语

英语单词往往有本义和引申义。由于专利语言的严谨,所以很少使用词语的引申义,而是总是使用字面的意思,这也是直译原则和尊重原文原则的理论基础之一。

 

类似的例句还有:

In embodiments, one or more of the elastomeric layers has a property that distinguishes it from a layer formed by injection molding.

错误:在实施方案中,一个或多个弹性层的性质与由注射成型形成的层的性质有所区别

正确:在实施方案中,弹性体性层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具有把其与通过注射成型形成的层区分的性质。

 

由于没有严格直译,导致译文完全丧失了原文的意思。

如果这是权利要求的一句话,那么也有不清楚的问题。什么才叫“有所区别”?性质当然有所区别,否则这两个层那就是一个层,即使在说明书中,这个译文都是一句废话,没有传达任何信息。

原文的意思是,弹性体性层具有某个(某些)性质,例如长度、密度、弹性等等,这种性质可以用于将其与通过注射成型形成的层区分开,例如二者密度不同,或者弹性不同。

 

—————分割线—————

3

2. A combination of a chemical protective article formed of laminated LCP multilayer film and the breach or contamination indicating elastomeric article of claim 1, shaped and sized to fit to the interior of the laminated LCP multilayer film article.

错误:……,所述裂口或污染指示弹性制品的形状和尺寸与所述层合LCP多层膜制品的内部相匹配

正确:……,所述裂口或污染指示弹性体性制品被控制形状和尺寸以装配至所述层合LCP多层膜制品的内部。

 

例句来自实际工作中……

“相匹配”。到底什么叫“相匹配”?到什么程度叫“相匹配”?什么又叫“不匹配”呢?

“装配至”意思是二者被shaped and sized能够被装配至一起即可,是清楚的。

因为在一个(例如被诉侵权的)技术方案中,弹性体性制品和多层膜制品,二者的形状和体积是否能被装配(固定)在一起,是能够清楚限定的。能被装配(固定)在一起不等于二者一定要匹配,例如一个三角形的棍和一个圆形的孔,二者不匹配但是仍然有可能被插到一起。

原文明确指出弹性体性制品被装配“”多层膜制品的内部,是二者的位置关系,对于本权利要求是不可少的。原译失去原文的意思,原因是翻译人员不想使用“被”字也尚未学会处理shaped and sized,而且翻译人员居然认为这个to是可有可无的。

因此我们反复强调,只要尊重原文,不加字也不少字,就不会错。

题外话:match译为“匹配”,在专利中每次见到都令人头痛,因为仅仅“匹配”俩字儿,你实在不知道它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因此都有不清楚的问题。例如光说一男一女“很般配”,到底说的是俩人都是美女帅哥(三十年前肯定是这意思,现在就没准儿了),还是说都是硕士学历,还是说所谓的门当户对家里财产差不多,这都没法说。

 

从本篇这些例句,能够总结出什么规律?

那就是,第一,权利要求的翻译要使用技术词汇(例如“装配”),而不能随随便便使用非技术词汇(“匹配”);第二,权利要求的翻译要使用有实体意思的词汇(例如“区分开(动词)”、“视觉上可注意到”),而不能使用“虚”的词汇(“有所区别”、“显著”)。实际上,从这些例句可见,这两条说的是一回事。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结合我们在《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53):技术词汇(16):化学术语》讨论的apply不应译为应用,帮助理解。

 

篇幅所限,待续。请阅读下一篇《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59):专题(1):权利要求翻译的特殊问题(6):非典型问题(3)》。

—————分割线—————

转载请注明作者信息:

赵雷,涉外专利代理人,双证,并持有TOLES律思法律英语高级水平证书和CATTI人事部翻译资格证书。2010年进入涉外专利代理行业,在专利新申请和中间文件中文和英文互译以及外内和进入美国欧洲等英语国家内外申请OA答复实践方面具有极其丰富的经验,目前供职于某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作者发表于本论坛的所有文章的著作权完全归作者个人所有,和作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无关。

作者发表于本论坛的所有文章中关于涉外专利实践的内容和观点全部是作者个人的一家之言,不代表作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关于涉外专利实践的观点,也不代表作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涉外专利实践工作的一般水平。

同名微####号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HpvjEcjRSLbRMEeieCT6w,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比公号要滞后。

 


分享

收藏(1)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暂无评论数据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