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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24):法律术语(9):means和element(1)

发布时间:2021.12.14 北京市查看:1119 评论:2

在英文专利中出现的means这个词经常令代理人摸不着头脑,不明白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哪来的。

 

实际上,means是典型的法律术语。

本质上,means是一个表示功能性限定/功能性特征的词汇Means来自美国专利法最重要的法条之一的35 U.S.C. § 112

 

35 U.S.C. 112 Specification

(f) ELEMENT IN CLAIM FOR A COMBINATION.—An element in a claim for a combination may be expressed as a means or step for performing a specified function without the recital of structure, material, or acts in support thereof, and such claim shall be construed to cover the corresponding structure, material, or acts described in the specification and equivalents thereof.

35 U.S.C. 112 申请文件

f)组合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组合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被表示为用于执行指定的功能的means或步骤,而不记载支持该指定的功能的结构、材料或动作,并且这样的权利要求应该被解释为覆盖在申请文件中描述的相应的结构、材料或动作以及其的等同物。

注释:

1specification:在美国专利法中不仅是说明书,而是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的所有文字内容。

2claim for a combination:指要求保护由多个部件组成的装置/设备或由多个步骤组成的方法的权利要求。

3construe:解释,与explaininterpret相比,是最正式的法律术语,指法律解释。因为其的名词是construction,而且有时会出现在英文专利的套话中,所以有时翻译人员会误翻译为“构造”。

4equivalent:专利法意义上的等同物/等效物。

 

Means即功能性限定/功能性特征中表示实现功能的主体的词语,在美国专利法律体系中称为generic placeholder,类似的词语还包括unitmodule等等。根据美国审查指南(MPEP)的解释,其在英文专利中有两种用法:

第一,和member相似,例如driving meanslight directing means

第二,即a means for doing sth,“用于……的means”。希望读者在平时能够注意到,在英文专利中,类似的词语,只有means有这种用法,从来没有a member for doing sthan element for doing stha component for doing sth或者a part for doing sth

可见二者都是表示一种功能性限定,和member相似,只是实现一种功能,例如drivinglight directing,而没有描述任何具体的机械结构。

 

此外,从以上两种用法引申出来,means还可能单独用于表示“手段”,例如:

In the present invention pure water is defined as water which has been filtered and/or processed to remove impurities by any one of a variety of means.

在本发明中纯水被定义为已经通过各种手段中的任何一个被过滤和/或处理以除去杂质的水。

可见此时means仍然表示一种宽泛的“功能”,此时其和waymodemannermethod这些词语是相同意思。

此外,还有by means of“借助于”。

 

means的解释以及功能性限定的问题点到为止,我们今后在说到内到外申请时再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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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means应当如何翻译呢?

 

博主建议:

首先,不论何时遇到means,先全文替换成“手段”,因为英文专利中没有任何其他词语能够译成手段,全文替换成“手段”不会和其他词语混淆。实际上“手段”是最符合其原意的译文。

第二,如果“手段”出现在权利要求中,那么如果翻译完说明书+权利要求全文,“部件”、“构件”、“元件”、“零件”、“工具”,这些中的哪个在全文中完全没出现过,就把“手段”全文替换成那个,目的是与其他词语区分开。如果这些词语全都被用过了,实在没有办法,再退而求其次,考虑替换成“装置”或“设备”。

因为中国专利法不承认“手段”这种“虚拟”的技术特征,构成装置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必须是一个实体的部件。

为什么尽量不译成“装置”或“设备”?因为从上文的解释,可见,means表示的是功能性特征。而功能性特征仅仅是完整的系统或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功能性特征仅仅用于技术特征使用具体结构不能够全面限定,必须使用技术特征实现的功能才能全面限定的情况。你不能说我这个系统或设备是笼统地要达到什么功能,而没有具体和特定的结构。

 

第三,如果如上文例句说的,means单独用于表示“手段”并且仅在说明书出现,也可以保留“手段”,因为此时means就不是一个部件了,而是方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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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请注意means是个单复数同形的单词,单数和复数全是means

 

篇幅所限,待续。请阅读下一篇《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25):法律术语(10):meanselemen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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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作者信息:

赵雷,涉外专利代理人,双证,并持有TOLES律思法律英语高级水平证书和CATTI人事部翻译资格证书。2010年进入涉外专利代理行业,在专利新申请和中间文件中文和英文互译以及外内和进入美国欧洲等英语国家内外申请OA答复实践方面具有极其丰富的经验,目前供职于某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作者发表于本论坛的所有文章的著作权完全归作者个人所有,和作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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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genericplaceholder中文指的是什么

    2021/12/16 09:28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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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6 17:00: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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