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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写成这样,等于没写,关键点在逻辑

发布时间:2021.09.26 北京市查看:1199 评论:1

以下内容转载自专利江湖:

无意中看到一篇专利申请文件,扫了一眼,发现可以拿出来说说。
1.jpg

看完这个发明内容部分,逻辑推理可以知道,这个技术方案至少应该包括“预设波长的光源”以及“荧光材料制作的试剂条”这2个必要技术特征,两者配合实现发明目的,否则没法实现发明目的"提高检测笔检测精度”。

 

然而,实际的独权1如下:
2.jpg
写了这么多,虽然写了“光源组件”,但一个字没提“预设波长。“荧光材料制作的试剂条”也没找到。
3.jpg

技术效果描述部分,与独权1也对不上,“荧光材料的试剂条”在哪里啊,在哪里?

 

可以看出,写的也是花了功夫,对方案有理解,有上位,不是那种随便写一页的独权的风格。

 

可是,基础的方案逻辑有问题啊,这就等于白写。您看,这件专利如果授权了,是不是可以轻易无效掉。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逻辑对应关系,没有体现出来。

 

另外,独权1中的“连接片”是对层析膜和滤纸条的连接处加固的,这个实际可以写到从权里去,写在这就是非必要特征。

 

检测壳体整体分为壳身、壳头和壳尾三部分,又写到,检测壳体包括第一、第二和第三壳体,这个就不太清楚了。壳体的结构部分如可拆卸连接实现了另外的效果,可以写到从权,甚至单独申请也可,全放在独权,限缩了范围。

 

总之,就是没有理顺方案的主要发明点与相应技术手段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次要几个发明点的层次逻辑关系。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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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不是轻易无效,是轻易避开

    2021/09/26 17:2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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