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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所述情况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第二弹)

发布时间:2021.08.13 山东省查看:824 评论:4

A公司给旗下电表产品a申请了发明专利1(已授权),B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了电表产品a的核心芯片(该芯片也是A公司自研的),并将此芯片用在B公司自研的电表产品b中来抢占产品a的市场,那此时若产品b的技术特征完全落入专利1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还构成侵犯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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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A公司是就专利1进行保护,而B公司在A那边只买了芯片,芯片并没有申请专利,芯片只是电表的一部分,A公司也没有义务卖你个小部件整体的都授权,所以B公司在后研发的电表侵犯A的专利权(个人的看法,端个板凳看看别人怎么理解的)

    2021/08/13 15:0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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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13 20:52: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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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这个问题有意思,我个人觉得不侵权,因为是合法购买的,已经权利用尽了,虽然是零配件,但是整个产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了,不知道大家的理解是怎样的

    2021/08/13 16:01 [来自广东省]

    1 举报
  • 第3楼
    内容都写的不全哈。
    若是产品类权利要求,而且还是说的各种部件连接关系这种,无疑b肯定是侵权的。A售卖了芯片给B,但是B生产了和A同样的产品,完全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B仅仅是拥有的芯片权利用尽,但是整个产品这个整体其未拥有专利权。即使B换了其他家的芯片,但是整个产品仍然没有改变特征。实际情况就是,他买了芯片,A不起诉他罢了

    2021/08/14 09:01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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