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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大开!令人大无语的非正常申请事件,竟是体现专利检索价值的真命天子?

发布时间:2021.06.23 浙江省查看:3156 评论:4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波“非正常申请”名单已经陆续下发。各地代理人和被波及的企业叫苦不迭。

然而峰哥我向来是个乐观派。昨天归家路上思考此事脑洞大开:

所谓非正常申请事件,竟能从侧面反映出专利检索之难度与价值所在!


一、专利检索工作的尴尬境地

专利检索,指专利从业人员通过构建检索式等方式,在全球专利数据库中检索,找出符合自己需求的专利文献,从而支撑自己作出一定的检索结论。

如,审查员需要通过检索,找到影响专利申请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对比文件,从而做出相应的审查结论。

如,企业ipr需要通过检索,确认某产品上市是否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风险,收集某一技术领域现有技术进展情况等。


专利检索,对于专利人员来说是一项基本技能,但同时也是一项重要技能

可以说,专利行业离不开专利检索。一切结论的得出,都要基于检索的基础之上。


可惜,受限于大部分企业管理层的认知,或者受限于专利本身属性,即价值体现的传递链条过于曲折(类比销售产品的价值体现最为直接),一直以来,企业IPR都苦于如何能让老板们理解专利检索的价值


领导或同事看似简单的一句话:“x工,帮我检索一下xxx”,实际上可能需要IPR付出大量的时间和劳动。(建立检索思路,构建检索式,反复调整检索式,人工筛选阅读,信息摘取制作汇报PPT等)


专利检索的另一尴尬境地还体现在:专利检索服务的成交率低。

对于专利产业而言,专利申请、复审、无效、诉讼等业务类型占主流,专利检索专利导航等服务,要不是zf资助则鲜少企业买单。究其原因,也是企业对专利检索这件事儿的工作量、难度和价值难以认知。


苦啊!谁能帮专利从业人员告诉客户们:专利检索真的很费时间很有难度啊!

中国有句古话,远道的和尚会念经。

倘若能从他人口中反应专利检索之费时间,效果要比我们自己直接说更好。

没想到这个远道的和尚,竟是来自国知局的非正常申请大排查。



二、定义非正常申请,就是不用专利检索的驳回

国知局最近定义非正常申请,究其本质,就是无需检索的驳回

正常驳回一个案件,应当由审查员进行检索,找出影响申请文件的新创性的对比文件,再通过“三段论”:援引法条,对具体申请文件和对比文件进行分析,得出驳回结论。

尤其是发明专利,至少还有给一次答复审查意见的机会。


如果案件真的垃圾编造不符合授权条件,为什么不用援引法条的正常方式驳回呢?

因为正常驳回至少要花费一定时间去检索对比文件!

选择不检索而是机器筛选直接定义非正常,不正说明,专利检索这件事儿,是非常耗费时间的嘛!

冥思苦想了许久谁能帮我们做专利检索的说句话,没想到真命天子竟是令人大无语的非正常申请事件!




赶快拿去跟那些还不认可专利检索价值的人开撕!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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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检索不值钱,结论才是

    2021/06/24 09:01 [来自山东省]

    1 举报
  • 第2楼
    检索是基础,阅读量大,不过主要在无效程序

    2021/06/24 10:36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
  • 第3楼
    借楼问个问题:突然前几天这个思博论坛变成了中文繁体,登录其他网站依然还是中文简体。现在逛思博论坛想回到中文简体,该怎么办?
    浏览器是2345,找不到在什么地方可以切换。
    谢谢

    2021/06/24 11:0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4楼
    df

    2021/06/28 23: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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